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化验室使用剧毒化学品(含易制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7/1/6 1:09:07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环境监测 |
项目编号 |
杭安科【评】字第252-2016号 |
||||
项目名称 |
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化验室使用剧毒化学品(含易制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 目 简 介 |
|||||||
评价范围:根据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化验室与杭州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有限公司签定的安全评价合同,本次评价范围是对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化验室使用、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简介:经辨识,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种,氯化汞、氰化钾、乙酸汞属于剧毒化学品;氯化汞、白磷(黄磷)属于高毒物品;苯乙酸乙醇溶液、三氯甲烷、乙醚、醋酸酐属于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丙酮、高锰酸钾、甲基乙基酮、甲苯、硫酸、盐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高氯酸、高锰酸钾、硼氢化钾、硝酸银、硝酸锌、硝酸钾、锌粉、白磷(黄磷)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甲苯、三氯甲烷、乙醚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本项目存在人员中毒、火灾、爆炸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人员中毒是主要危险、有害因素。重点防范的是剧毒化学品的失窃、流失和误食。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辨识,本次评价范围内,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化验室储存和使用剧毒化学品、储存易制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过程中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本次评价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企业剧毒化学品使用和储存条件进行评价,针对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评价报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及整改意见。 评价结论:本次评价认为,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化验室在确保现有安全设施正常运行,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并达到要求后,其使用剧毒化学品(含易制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的条件能够符合安全要求。 |
|||||||
项目组长 |
陈静 |
报告编制人: 陈静 |
报告审核人:徐平 |
||||
技术负责人 |
张群杰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晓霞 |
||||
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
金国艳 |
高级工程师 |
1100000000302448 |
|||||
技术专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
/ |
/ |
/ |
|||||
/ |
/ |
/ |
|||||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
2016.11.13 |
陈静、金国艳、徐平 |
现场勘查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6年12月27日 |
||||||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
无 |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