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12万吨/年新型水处理剂涉水次氯酸钠技术改造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2017/1/6 1:39:00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化工 |
项目编号 |
杭安科【评】字第213-20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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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12万吨/年新型水处理剂涉水次氯酸钠技术改造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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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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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12万吨/年新型水处理剂涉水次氯酸钠技术改造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涉及氯气、液碱、次氯酸钠3种危险化学品。 经辨识,本项目危险化学品涉及剧毒化学品、高毒物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氯气;不涉及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炸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中毒、腐蚀灼烫,主要涉及场所是涉水次钠生产装置区。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本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但本项目实施前,企业烧碱片区已构成危险化学品一级重大危险源;本项目实施后将与烧碱片区一起仍然构成了危险化学品一级重大危险源。企业应该加强日常的安全经营管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本项目经辨识可知,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但根据装置危险度评价结果,项目中反应釜的危险分值均为12分,属Ⅱ级(中度危险),且本项目涉及重点监管危化品氯气。企业应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国家安监总局安监总管三[2013]76号和浙安监危化[2008]200号文的要求,委托相应资质单位对本项目上述装置进行自动化控制设施的设计和安装。 通过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安全检查表法、危险度评价法、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可靠性、匹配性分析、事故案例分析等评价方法,并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该项目的设立安全进行综合评价,认为本项目所选厂址的安全条件符合要求,生产工艺技术、设备方案等成熟、可靠,如果建设、设计、施工、各方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在充分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的前提下,企业在所选场地上拟进行12万吨/年新型水处理剂涉水次氯酸钠技术改造项目的工程建设是符合安全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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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张启霞 |
报告编制人: 张启霞 |
报告审核人: 杜泽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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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应海源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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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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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金平 |
工程师 |
1100000000302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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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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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桂荣 |
高工 |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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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子鑫 |
高工 |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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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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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5 |
张启霞 |
现场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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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 |
张启霞 |
专家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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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时间 |
2016年1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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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
无 |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