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远景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3万吨废旧塑料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年处理1万吨废旧塑料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发布日期:2017/1/6 2:01:09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
项目编号 |
2013107-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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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衢州远景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3万吨废旧塑料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年处理1万吨废旧塑料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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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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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远景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衢州远景科技”或“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17日,注册资本1200万元,注册地为衢州市衢江区莲花镇耿山亭,公司于2009年通过法院拍卖的形式获得了原衢州市宏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厂区土地使用权和厂房所有权。2016年4月份,公司经过股权变更,浙江天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为衢州远景科技的控股股东(股权占比83%)。 衢州远景科技是一家专业从事废弃物再生利用的环保科技公司,致力于废弃物品再生利用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以上海同济大学、重庆大学、暨南大学、上海电力学院为技术依托,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为科研基地,开发了一系列高科技技术(包括全国独创的废塑料炼油技术),建立了一整套科学、完善的管理机制,汇集了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同时公司取得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 当前时期,废旧塑料等垃圾的回收利用和处理是世界各国面临的一个难题。《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作为优先发展领域。废塑料裂解制油项目分别列为”九五”重大攻关、”十一五”重大攻关、国家”863”计划。 近年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与有关单位联合攻关,建立了整套混合废塑料裂解反应理论体系,实现了裂解反应器的设计等方面的多项突破,解决了废塑料裂解产业化生产过程中设备易结焦、密封难、传热性差等国际难题,并成功实现工业化运行,先后在江苏兴化、浙江富阳建立了产业化的试验基地,并实施了“废旧塑料高效稳定裂解关键技术研究与成套设备示范项目”,该项目列入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属“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社会发展项目”。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承担,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衢州远景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帅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合作。 该项目实施后,可对废塑料垃圾无害化处理,并加以利用,产品混合塑料油可以用作锅炉燃料或者发电,铝渣可以外售,中间产物裂解气可以用作裂解反应器配套焚烧器的燃料。 作为“废旧塑料高效稳定裂解关键技术研究与成套设备示范项目”的一部分,衢州远景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立项的“年处理3万吨废旧塑料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改”项目已于2010年年12月2日获得衢州市衢江区经济贸易局的投资项目备案。 该项目建设伊始,因为对混合塑料油的危险特性认识不足,且中间产物裂解气有出售计划,导致该项目初期是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进行设立安全评价、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的。 在项目建设过程,建设单位委托浙江省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对混合塑料油进行了危险性鉴定,该油品闪点[闭杯]>94℃,不属于危险化学品。项目涉及的中间产物裂解气也不出售,作为燃料自用。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造纸等工贸企业配套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管四[2013]18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造纸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家安监安监总厅管四函[2014]43号)文件的规定,该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实施,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第76号修订)及地方安监部门的具体规定,项目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2012]第57号,总局令[2015]第79号对其修订)等规定,本项目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本项目自2013年1月开始试生产以来,试生产期满后因项目性质已非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项目土地手续因历史原因尚未办齐、生产效益不好等原因,导致项目至今尚未验收。 随着项目定性的明朗,公司决定重新实施试生产,结合项目工艺技术调整情况,再次制定了试生产方案,并于2015年6月23日通过专家评审。 2015年7月试生产至今,根据其试生产小结,项目总体运行情况良好,有关装置产能稳定,可以满足设计要求。试生产期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我公司受衢州远景科技委托,实施了该项目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结论为: 1)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进行辨识,本项目涉及的裂解气、氢氧化钠属于危险化学品。 2)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重大监管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化学品。 3)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火灾、爆炸、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车辆伤害及毒害、噪声等。其中主要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 4)“两重点、一重大”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1)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本)》中鼓励类第十四项“机械”第59条“固体废物防治技术装备”类、第三十八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20条“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不属于其规定的限制或者淘汰类项目。 本项目产品未列入《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浙淘汰办[2012]20号)中的产品。 本项目于2010年12月2日获得衢州市衢江区经济贸易局(衢江经贸技备案[2010]37号)。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省市区的产业政策。 2)本项目地处衢州市衢江区莲花镇耿山亭,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该地块为公司于2009年通过法院拍卖的形式获得了原衢州市宏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厂区土地使用权和厂房所有权,并据此申请了本项目的立项备案。 该项目的主体项目——“年处理3万吨废旧塑料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改”项目于2010年11月18日取得《衢州市衢江区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服务协调会议纪要》(衢江工投决字2010第153号),衢州市衢江区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领导小组关于衢州远景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3万吨废旧塑料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改项目审定会议意见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原则同意在衢江区莲花镇(衢州远景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内)落地。 3)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对各场所及作业过程发生安全事故的危险性进行定性评定,并提出相应防范措施,评价结果建设项目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危险等级最高,为Ⅲ级(危险的,可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及系统严重破坏的,必须予以果断排除并进行重点防范)。 4)经过装置危险评价,本项目裂解反应炉危险等级为Ⅰ级(高度危险),三相分离器和缓冲罐危险度均为Ⅱ度(中度危险),其他生产、储存设备危险度均为Ⅲ度(低度危险)。 5)项目厂址及其与周边场所的安全距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标准规范的规定。 6)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安全专篇中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储存、人员持证、安全管理等管理进行检查评价,结果认为项目已基本采纳了有关安全设施设计方案。 衢州远景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在完成本报告第8.1.3节提出的整改意见,并经整改确认合格后,本次评价范围内的年处理3万吨废旧塑料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年处理1万吨废旧塑料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要求,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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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袁永强 |
报告编制人: 袁永强 |
报告审核人:杜泽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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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张群杰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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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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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永强 |
高级工程师 |
G3300210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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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慧铃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33110104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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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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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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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28 |
袁永强、何慧铃 |
现场调研、搜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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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0 |
袁永强、何慧铃 |
现场交流、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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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4 |
袁永强、何慧铃 |
报告专家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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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 时间 |
2016年1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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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
无 |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