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绍兴服务区南侧、北侧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 发布日期:2017/4/26 2:36:51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经营 |
项目编号 |
278-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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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绍兴服务区南侧、北侧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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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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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绍兴服务区南侧加油站位于绍兴市马山镇宋家娄村绍兴服务区南侧。2016年5月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31200019号);并于2014年2月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绍市安经(危)字[2016]070003),许可经营范围为:汽油、煤油***。 通过对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绍兴服务区南侧加油站进行安全评价,得出如下结论: (1) 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的规定,该加油站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 (2)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加油站储存、经营过程所涉及的产品中,汽油、属危险化学品。加油站未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化学品。其中柴油闪点>60℃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3) 经过辨识可知,加油站运营过程存在着导致火灾爆炸、中毒、触电、车辆伤害等事故发生的危险、有害因素,其中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 (4)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218-2009),该加油站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安全评价结果 (1)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该加油站经营条件进行安全检查评价,结果表明,该加油站存在着一些安全问题。 (2)采用事故案例分析,有针对性地选取了危险化学品储存系统的事故案例,进行了事故原因分析,并提出了应采取的防范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3)通过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成品油卸油作业为“显著危险”; 成品油罐检修作业、加油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等3项作业为“比较危险”;供电系统检修、维修作业为“稍有危险”。 危险等级划分是相对的,所以要树立安全生产无小事的观念,对比较危险和稍有危险作业,也不能忽视,麻痹大意,只有严格管理,才能保证安全生产经营。 经评价,加油站在经营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安全隐患,应按第六章中整改意见和对策措施的要求进行整改和逐步完善。 综合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安全评价认为,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绍兴服务区南侧加油站若能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切实落实本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整改意见的前提下,其经营条件是可以符合安全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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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金国艳 |
报告编制人 |
金国艳 |
报告审核人 |
徐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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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张群杰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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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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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国艳 |
工程师 |
1100000000302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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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静 |
工程师 |
11000000003015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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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专 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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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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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5 |
金国艳、陈静 |
现场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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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8 |
金国艳 |
现场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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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时间 |
2016.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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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公开的 内 容 |
无 |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