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万东电子有限公司剧毒化学品使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7/4/26 2:41:22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危险化学品使用 |
项目编号 |
杭安科【评】字第286-20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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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杭州万东电子有限公司剧毒化学品使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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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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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万东电子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是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385号301室。下设两个厂区:杭州市下城区石祥路10号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七格单元。本次评价范围是该公司玻璃烧制作业过程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安全,涉及的场所是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七格单元的玻璃车间和剧毒品专库。 经过本次评价,得出如下结论: 1)经辨识,公司使用的三氧化二砷属剧毒品和高毒物品;不属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2)公司在使用、储存剧毒品过程中,存在着导致中毒、灼烫、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事故发生的危险因素,其中主要的危险因素为中毒、灼烫。同时还存在着高温、高湿、粉尘危害等危害因素。 3)经辨识,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公司厂房一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本次评价认为,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在保证现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现有安全设施正常、有效运行,通过富有经验且培训合格的管理技术人员、操作人员进行管理和作业,并认真落实本次安全评价提出的整改意见的前提下,杭州万东电子有限公司玻璃烧制作业过程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安全符合安全要求。 公司在以后的生产过程中应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不断补充、完善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按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管理、技术对策措施逐步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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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蔡华伟 |
报告编制人:蔡华伟 |
报告审核人:杜泽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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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应海源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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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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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华伟 |
工程师 |
160000000010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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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金平 |
工程师 |
1100000000302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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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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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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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8 |
蔡华伟 晏金平 |
现场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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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 时间 |
2016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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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
无 |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