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2790t/a原料药生产项目安全现状评价 发布日期:2018/5/11 5:04:23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医药化工 |
项目编号 |
杭安科[评]字第029-20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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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2790t/a原料药生产项目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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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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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简介 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新药业”)由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投资主体创建的,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三路31号,成立于2004年12月。公司现有员工38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78人,安全管理人员23人,中高级职称10人。 2、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国家安监总局等10部门 [2015]第5号公告)、《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安监总厅管三[2015]80号)等进行辨识得知:本项目涉及正丁烷、氮[压缩的]、液氮等41种危险化学品。 其中,正丁烷、氨属易燃气体、加压气体;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氯化氢、溴甲烷属加压气体;氨、溴甲烷还属有毒气体;正己烷、乙醚、四氢呋喃、溴丁烷、甲苯、甲醇、乙醇、吡咯烷、乙酸乙酯、正丁胺、DMF、异戊醇、正丁醇、乙酸、三正丙胺属易燃液体;正丁基锂、吡咯烷锂属自燃液体和遇湿易燃物品;金属锂属遇湿易燃物品;三氧化二砷、氯化钡、氯化汞、硝酸汞、乙酸汞、氟化钠、氟化钾、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属毒害品;硫酸、盐酸、乙酸、甲基磺酸、甲酸、氢氧化钠、液碱、氢氧化钾、氨水、三正丙胺、哌嗪属腐蚀品。 2)经过辨识,本项目生产过程主要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危险、有害因素。 3)本项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液氨、乙醚、甲苯、甲醇、乙酸乙酯、三氯甲烷;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烷基化(甲基化);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辨识得知,本项目厂区已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点区域为动力车间一、液体化工罐区、危险品仓库一。 3、评价结论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认为,在确保现有安全设施、设备正常有效,并认真执行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并达到要求后,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2790t/a原料药生产项目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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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晏金平 |
报告编制人: 晏金平 |
报告审核人:孟贵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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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应海源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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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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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金平 |
工程师 |
1700000000200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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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华伟 |
高工 |
160000000010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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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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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桂荣 |
高工 |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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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晓政 |
高工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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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建勋 |
高工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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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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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22 |
晏金平、蔡华伟 |
现场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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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时间 |
2017.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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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
无 |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