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8/5/11 5:12:23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项目编号 |
杭安科【评】字第040-20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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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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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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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创建于1958年,由原国有企业杭州龙山化工厂于2000年12月整体改制而设立。2008年进行二次改制,成为浙江龙盛集团控股的子公司,是以生产合成氨及氨的后延产品为主的大型化工企业。目前是浙江省最大的纯碱、氯化铵、硝酸、硝酸盐生产基地,是浙江省“五个一批”重点企业和杭州市重点企业。在杭州市政府实施“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和“工业兴市”发展战略的大背景下,为拓宽企业发展空间,公司于2010年整体搬迁至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临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化工区块内。 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下设四个分厂(合成氨分厂、联碱分厂、硝酸分厂、动力分厂)和一个加氢系列产品车间(注:该车间生产反式醇等产品,以下简称“有机分厂”)以及多个管理部室。公司现有员工约850人,其中三班倒化工操作人员及各类值班人员共400余人,分作四个班次24小时运转。 公司主要产品有:液氨、甲醇、氨水、工业纯碱、食品添加剂纯碱、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氯化铵、硝酸、工业硝酸钠、食品添加剂硝酸钠、工业亚硝酸钠、食品添加剂亚硝酸钠、反式醇等。 公司建立了安全管理网络,成立了安全环保部。公司基本情况见表2-1。 龙山化工委托我公司开展安全现状评价后,我公司成立了项目组,按照公司过程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实施完成了本次评价,结论为: 1)危险化学品辨识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本项目涉及的23种危险化学品,具体品种见表3-1。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2016版)进行辨识,本项目涉及的三氯甲烷属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丙酮和盐酸属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进行辨识,本项目涉及的硫化氢、氨、氢、一氧化碳、甲醇、乙酸乙酯、三氯甲烷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名录》(卫生部卫法监发[2003]142号)进行辨识,本项目涉及氨、硫化氢、铝镍合金氢催化剂、一氧化碳(水煤气中成分)为高毒物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7年版)》(公安部公告)进行辨识,本项目涉及发烟硝酸、硝酸、硝酸镁、硝酸钠、硫磺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原有许可证许可范围和本次应申请延期换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见下表。 2)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公司现有生产装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高温、噪声、触电、粉尘等,其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和中毒。 3)两重点一重大情况 (1)公司涉及的硫化氢、氨、氢、一氧化碳、甲醇、乙酸乙酯、三氯甲烷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2)公司涉及合成氨工艺、氧化工艺、加氢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3)龙山化工已构成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其等级为一级。其中,单独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及级别为:合成氨分厂(三级)、联碱分厂(三级)、甲醇、硝酸罐区(三级)、液氨成品罐区(一级)、两钠仓库(四级)。 1)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现持有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将于2017年11月13日到期,应尽快办理换证手续。 2)公司场址及其与周边场所的安全距离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安全生产条件可以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3)公司总平面布置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等相关法规要求,有关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要求。 4)公司生产装置工艺技术成熟、可靠,公司已安全运行多年。 5)公司生产装置已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运行正常,企业已补充完善液氨成品储罐独立的SIS控制系统。 6)公司已制定了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得到了较好的执行;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和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关人员经安全任职资格培训,持证上岗。 7)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了应急救援人员和必须的应急救援器材、设施。 8)公司已认真落实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并经确认合格,有关情况详见7.1节。 三、综合结论 本次评价分析认为:本次评价认为,在保证现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和现有安全设施正常有效的前提下,杭州龙山有限公司在本次评价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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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袁永强 |
报告编制人: 袁永强 |
报告审核人: 孟贵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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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应海源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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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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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永强 |
高级工程师 |
G3300210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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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 颖 |
安全评价师 |
170000000030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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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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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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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18 |
袁永强、孙颖 |
现场调研、搜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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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7.25 |
袁永强、孙颖 |
现场调研、搜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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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8.17 |
袁永强、孙颖 |
现场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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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 时间 |
2017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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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
无 |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