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12000m3/h应急气源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8/5/11 5:32:48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城镇燃气 |
项目编号 |
085-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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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杭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12000m3/h应急气源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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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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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范围:1)LNG卸液区; 2)LNG储罐区:包括LNG储罐4台(150m3)、储罐增压器2台(700Nm3/h); 3)LNG气化计量调压区:包括3000 Nm3/h空温式气化器8台; 4)充装台:该充装区现状未投入运行,在本报告中仅做安全周边环境描述,充装过程不在本次评价范围。 5)生产辅助区:包括仓库及辅助用房、地下消防水池; 6)生产管理区:配套管理楼 应急气源站围墙外的天然气管道不属本次评价范围。 项目内容: 1)杭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12000m3/h应急气源站属于余杭区城镇燃气供应的备用气源,属于城镇燃气范围。 2)根据辨识,本项目涉及天然气【富含甲烷的】、四氢噻吩、氮【压缩的】共3种物质,具体危险性辨识详见报告第三章。 3)经过辨识,本项目存在着火灾、爆炸、机械伤害、中毒、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冷灼烫、车辆伤害、高温、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爆炸、火灾为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 4)应急气源站已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其中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5)通过对项目总平面布置及建筑、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装置和设备设施、事故及应急管理等单元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 通过评价,认为生产过程中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事故。其中LNG 储罐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危险等级为IV级,而公司在设备设施、人员条件、安全管理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程度的事故隐患。针对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性,本报告提出了企业应采取的安全对策措施。 6)通过评价,本项目还存在一定的事故隐患,对此本评价报告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评价结论: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认为,在保证现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现有安全设施正常有效,并认真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整改意见的前提下,杭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12000m3/h应急气源站符合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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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蔡旭东 |
报告编制人:蔡旭东 |
报告审核人:徐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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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张群杰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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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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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旭东 |
工程师 |
1500000000200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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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静 |
工程师 |
11000000003015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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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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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杏芳 |
高工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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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良 |
高工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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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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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5.9 |
蔡旭东 |
现场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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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5 |
蔡旭东、专家 |
报告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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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 时间 |
201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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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
无 |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