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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12000m3/h应急气源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8/5/11 5:32:48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城镇燃气

项目编号

085-2016

项目名称

杭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12000m3/h应急气源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   目   简    介

评价范围:1LNG卸液区;

2LNG储罐区:包括LNG储罐4台(150m3)、储罐增压器2台(700Nm3/h);

3LNG气化计量调压区:包括3000 Nm3/h空温式气化器8台;

4)充装台:该充装区现状未投入运行,在本报告中仅做安全周边环境描述,充装过程不在本次评价范围。

5)生产辅助区:包括仓库及辅助用房、地下消防水池;

6)生产管理区:配套管理楼

应急气源站围墙外的天然气管道不属本次评价范围。

项目内容:

1)杭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12000m3/h应急气源站属于余杭区城镇燃气供应的备用气源,属于城镇燃气范围。

2)根据辨识,本项目涉及天然气【富含甲烷的】、四氢噻吩、氮【压缩的】共3种物质,具体危险性辨识详见报告第三章。

3)经过辨识,本项目存在着火灾、爆炸、机械伤害、中毒、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冷灼烫、车辆伤害、高温、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爆炸、火灾为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

4)应急气源站已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其中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5)通过对项目总平面布置及建筑、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装置和设备设施、事故及应急管理等单元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

通过评价,认为生产过程中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事故。其中LNG 储罐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危险等级为IV级,而公司在设备设施、人员条件、安全管理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程度的事故隐患。针对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性,本报告提出了企业应采取的安全对策措施。

6)通过评价,本项目还存在一定的事故隐患,对此本评价报告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评价结论: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认为,在保证现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现有安全设施正常有效,并认真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整改意见的前提下,杭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12000m3/h应急气源站符合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项目组长

蔡旭东

报告编制人:蔡旭东

报告审核人:徐平

技术负责人

张群杰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姓    名

职    称

执 业 资 格

蔡旭东

工程师

1500000000200377

陈静

工程师

1100000000301594

技术专家

姓    名

职    称

专 业 年 限

王杏芳

高工

30

张永良

高工

30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主 要 任 务

2016.5.9

蔡旭东

现场勘查

2016.11.25

蔡旭东、专家

报告评审

报告提交

时间

2017.8.8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注:自20121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