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电池级无水磷酸铁项目安全预评价 发布日期:2018/5/11 5:38:14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化工原料制造 |
项目编号 |
杭安科【评】字第095-20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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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电池级无水磷酸铁项目安全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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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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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华友于2015年11月9日取得了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ZJ)WH安许证字[2015]-H-2292,有效期为2015年11月9日至2018年11月8日,许可范围为年产:氨水(中间产品)38000吨、氯化钴(中间产品)7000吨、硫酸钴(中间产品)3000吨、硫酸镍5000吨。 衢州华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概括见表2-1。 本项目顺应了国家宏观产业政策,鉴于近年来国内外三元材料良好的市场需求,为了更好的响应了市场急切的需求,发挥企业自身优势,促进企业加速发展,经公司决定,依托关联公司在资源、资金和技术上的优势,实施年产5万吨动力电池三元前驱体新材料项目。本项目拟建于衢州华友厂区西南角预留地内,新增总投资为95369.6万元,新建年产5万吨动力电池三元前驱体新材料项目。 该项目采用华友自主研发的控电位—化学均相共沉淀,密闭生产装置和连续化自动控制生产的技术或工艺,引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除铁器设备,购置合成釜、脱氨塔、贮槽、干燥设备、离心机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万吨三元前驱体的生产能力,产品具有电池容量高、安全性能好等特点。本项目属于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项目产品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衢州华友委托我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后,我公司成立了项目组,按照公司过程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实施完成了本次评价,结论为: 1)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进行辨识,建设项目原辅料、产品、副产品、中间产品中共涉及6种危险化学品,具体见表3-1;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危化品、高毒物品、剧毒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 2)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火灾、爆炸、灼烫、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淹溺、车辆伤害及低温冻伤、噪声、高温危害等。 其中,主要危险因素是中毒窒息和灼烫。 3)“两重点、一重大”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安全检查表法、蒸气云爆炸事故后果模拟法、危险度评价法等对本项目安全条件进行分析、评价,结果显示: 1)本项目于2016年12月29日取得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技术改造),备案号:330000161221081527A,符合国家政策,拟建厂址。 2)本项目选址于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二期)廿新路18号的公司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土地,符合衢州市产业发展规划和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周围环境良好,选址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3)项目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按本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细化设计后,项目的工艺技术及设备布置条件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4)项目选址的自然条件对本项目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后续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本评价报告及设计方案实施。 5)采用装置危险度评价法,对本项目设备设施进行评价,本项目大于100m3的危化品设备(如储槽、中间罐、反应器等)危险度为Ⅱ级,其他设备设施危险度均为Ⅲ度(低度危险)。 6)根据对辅配工程匹配性进行分析,本项目供电、供水、供热等辅助工程设计均能满足项目日常运营要求。 7)本次评价已在第六章系统地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供项目设计、建设参考。 1)本项目于2015年12月8日取得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330000160613071219A,符合国家政策。 2)本项目选址于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二期)廿新路18号的公司现有厂区内,符合衢州市产业发展规划和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周围环境良好,选址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3)本项目工艺技术及设备条件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本项目采用的设备设施与生产工艺相匹配。 4)本项目在建设时采取了具体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自然条件对本项目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 5)根据对辅配工程匹配性进行分析,本项目供电、供水、供热、消防和环境保护的辅助工程设计均能满足项目日常运营要求。 6)本项目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中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燃料天然气),应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全监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安监总管三[2013]76号)等文件的要求落实自动化控制系统。 7)在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后,本项目职业卫生有害因素可以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综合结论: 本次评价分析认为:衢州华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动力电池三元前驱体新材料项目选址、周边环境及基础条件满足安全要求,在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充分落实本安全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安全条件是可以满足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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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袁永强 |
报告编制人: 袁永强 |
报告审核人: 孟贵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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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应海源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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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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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永强 |
高级工程师 |
G3300210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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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慧铃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33110104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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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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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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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24 |
袁永强、何慧铃 |
现场调研、搜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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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15 |
袁永强、何慧铃 |
现场调研、搜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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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 时间 |
2017年7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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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