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安全评价 > 2017年第三季度

杭州潜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0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系列产品生产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8/5/11 5:45:27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电镀厂

项目编号

杭安科【评】字第101-2017

项目名称

杭州潜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0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系列产品生产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    目   简    介

评价范围根据杭州潜阳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有限公司签定的安全评价合同,本次安全评价范围为:

1)年产40000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系列产品,包括:

①邻苯二甲酸二甲酯,年生产规模15000t

②邻苯二甲酸二乙酯,年生产规模5000t

③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年生产规模5000t

④磷酸三辛酯,年生产规模15000t

2)副产品涉及2个品种:

①二(2-乙基己基)磷酸酯,年生产规模1740t

25%盐酸,年生产规模17958t

3)中间产品涉及1个品种:氮[压缩的]10Nm3/h

4)溶剂回收涉及3个品种:

①甲醇,年生产规模330t

②乙醇,年生产规模3360t

③丁醇,年生产规模600t

评价范围内涉及的建、构筑物主要包括:1#车间、2#车间、3#车间、4#车间、危险品库、原料成品罐区、盐酸罐区等建、构筑物。

简介2015426日,公司取得由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换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ZJWH安许证字[2015]-A-1920,许可范围为:年产:25%盐酸(副产)17958吨、二(2-乙基己基)磷酸酯(副产)1740吨,生产:氮气(压缩的)10Nm3/h,年回收:甲醇330吨、丁醇600吨、乙醇3360吨,有效期至20180331日。

经现场查阅资料,自上次取证后至今,企业未发生人员重伤及死亡的事故。

自上次安全现状评价至今三年内企业内部主要发生以下变化:

1)企业分别于20161月和20174月完成了二期、三期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为完善安全管理,企业在二期实施时,建设了新的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生产线,并将规模调整为5000t/a。同时取消1#车间邻苯二甲酸二甲酯与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共用一条生产线的现状,1#车间仅用于15000t/a邻苯二甲酸二甲酯的生产。

3)原企业涉及使用剧毒化学品三氯氧磷,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进行辨识,不再属于剧毒化学品。

4)企业原用蒸汽由厂区锅炉房供应。一期设置6t/h燃煤锅炉一台、二期设置8t锅炉一台,产汽压力0.6Mpa,温度165℃,目前企业供热蒸汽由园区管网供应。停用原有锅炉房及配套煤棚、堆场,将堆场改为成品包装桶空桶堆场及清洗场所,即现有的1#2#钢棚及空桶棚。

5)企业原有的2#车间,目前处于停产检修的状态。

6)企业综合楼北侧,预留的灌装车间二区块北侧部分新增钢构仓库一、钢构仓库二,用于成品仓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

7)为满足企业废水处理的需求,企业将原有的10m3液碱储罐更换成20m3液碱储罐。

主要评价结果

1)企业取得生产项目备案文件、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经有资质的单位安全设立、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监理等。于20174月完成全部3期的建设并取得了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项目建设过程符合法定程序。

2)根据有关法规、规范编制检查表,结合厂区的实际情况对本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各个要素进行检查,企业生产装置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3]21号,2016年第36号修订)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厂址经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符合当地规划和布局。厂内危险设施与相邻企业、河流、道路等的防火间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的有关规定。厂区有较为完善的水、电供应及道路等公用配套设施。总平面布置综合考虑了地形、周围环境、工艺操作需要及安全要求等,功能分区明确,布置合理主要建筑物防火间距、耐火等级和防火分区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有关要求。

32017426日,公司取得由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换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zjWH安许证字[2015]-A-1920,许可范围为:年产:25%盐酸(副产)17958吨、二(2-乙基己基)磷酸酯(副产)1740吨,生产:氮气(压缩的)10Nm3/h,年回收:甲醇330吨、丁醇600吨、乙醇3360吨,有效期至20180331日。

4)公司建立了安全管理体系,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并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从业条件符合《杭州市危险化学品单位人员安全生产从业条件管理规定》(杭安监管审批〔201252)的规定;但存在制度不全的情况。

5)本项目设备设施工艺的安全可靠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未采用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

6)特种设备领取了使用证;

7)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经安全培训后持证上岗;

8)为作业人员配备了劳动防护用品;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9)制定了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但企业现状变更后,应急预案未重新进行修订和备案;

10)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均已进行说明或列入整改意见。

11)针对公司生产运营的危险特点,选取事故案例进行了分析。这些事故发生的原因、应采取的防范措施等应作为公司安全生产值得借鉴的经验教训。

评价结论:杭州潜阳科技有限公司在确保现有安全设施、设备正常有效,并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并达到要求后,其年产40000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系列产品生产项目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要求。

项目组长

陈静

报告编制人: 陈静

报告审核人:

技术负责人

张群杰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姓    名

职    称

执 业 资 格

金国艳

高级工程师

1600000000200505

技术专家

姓    名

职    称

专 业 年 限

孙桂荣

高工

40

张永良

高工

25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主 要 任 务

2017.4.18

陈静、金国艳、

现场勘查

 

 

 

报告提交时间

20178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注:自20121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