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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浦江县浙石长虹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油罐改造项目安全评价意见书 发布日期:2018/5/11 7:40:59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化工

项目编号

213-2017

项目名称

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浦江县浙石长虹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油罐改造项目安全评价意见书

项   目   简    介

评价范围:

浦江县浙石长虹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油罐改造项目,主要包括:120m3埋地双层汽油储罐(98#)、230m3埋地双层汽油储罐(95#92#)、120m3埋地双层柴油储罐(0#);双油品四枪加油机2台,三油品六枪加油机2台,共计加油机420枪。

简介:

浦江县浙石长虹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浙江省浦江县江滨东路51号,为满足《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市场需要,优化加油站条件,因此拟由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实施油罐改造项目。

改建后,站内设置120m3埋地汽油储罐、230m3埋地汽油储罐和120m3埋地柴油储罐,油罐总容积100m3,折算容积90m3,为三级加油站;设置双油品四枪加油机2台,三油品六枪加油机2台,共计420枪。

评价结论:

本评价认为,项目总平面布置及工艺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因此,按照现有总平面布置方案,在拟选场地进行建设,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浦江县浙石长虹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油罐改造项目的安全条件符合要求。

项目组长

陈浩

报告编制人:陈浩

报告审核人:徐平

技术负责人

张群杰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姓    名

职    称

执 业 资 格

钱泓超

工程师

1700000000300745

技术专家

姓    名

职    称

专 业 年 限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主 要 任 务

2017.09.01

陈浩、钱泓超

现场勘察

报告提交

时间

20170914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注:自20121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