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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点石仓储发展有限公司2300立方油库新建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8/5/14 0:55:49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油库

项目编号

杭安科【评】字第117-2017

项目名称

兰溪市点石仓储发展有限公司2300立方油库新建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项   目   简    介

评价范围:根据兰溪市点石仓储发展有限公司与杭州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安全评价合同,本次安全评价范围包括:油库红线范围内的管理房1座、装卸台1个、罐区1个(设72300立方米汽油内浮顶罐,32300立方米柴油内浮顶罐)、消防水池(埋地)、隔油池(埋地)及全厂配套设施等。

简介: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道化学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法、危险度评价法、安全检查表法等对本项目安全条件进行分析、评价,结果显示:

1)项目选址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的要求。储存设施与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所列的“八大类”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本项目个人风险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13号)的有关规定。社会风险处于可容许区域和尽可能降低区内。因此需要项目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减少风险。

2)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站内各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的要求。在现有总平面布置方案基础上,如果该项目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可以预测,项目建成后,工艺设施防火间距能符合安全标准规范要求。

3)本项目拟采用常见的装卸工艺技术,是目前国内普遍采用的成熟工艺技术。该项目拟采用的工艺技术及设施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汽油装卸采用下装式,柴油装卸采用上装式工艺,并根据《油品装卸系统油气回收设施设计规范》GB 50759-2012和《关于印发浙江省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1041号 的有关规定设置汽油装车油气回收装置。储罐设置有带高、低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计。对储罐的温度、液位进行实时监控,设置高液位连锁装置,用超高液位自动联锁关闭储罐进料阀门和超低液位自动联锁停止物料输送措施。

4)根据对辅配工程匹配性进行分析,本项目供电、供水、消防和环境保护的辅助工程设计均能满足日常运营要求。

5)拟建场址不存在不适合本项目建设的否决性自然条件。

6)针对本项目生产运营的危险特点,选取一些典型事故案例进行了分析。这些事故发生的原因、应采取的防范措施等应作为本项目安全生产值得借鉴的经验教训。

评价结论:本次设立安全评价认为,在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各方在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充分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的前提下,兰溪市点石仓储发展有限公司23000立方油库新建项目在已选场址上、按选定的工艺方案进行工程建设是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

项目组长

陈静

报告编制人: 陈静

报告审核人:

技术负责人

张群杰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姓    名

职    称

执 业 资 格

金国艳

工程师

1600000000200505

技术专家

姓    名

职    称

专 业 年 限

赵晓政

高工

30

冉以发

高工

20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主 要 任 务

2017.7.13

陈静、金国艳、

现场勘查

报告提交时间

2017.10.11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注:自20121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