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迪嘉禾食品有限公司冷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8/5/14 0:57:12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冷库 |
项目编号 |
130-2017 |
|||||
项目名称 |
浙江新迪嘉禾食品有限公司冷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 目 简 介 |
||||||||
浙江新迪嘉禾食品有限公司冷库总储存量14000吨,属于大型冷库。冷库采用液氨制冷系统,系统内液氨最大量为43.1m3,故浙江新迪嘉禾食品有限公司为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不需要领取使用证。 经辨识:本次评价范围内危险化学品为液氨,液氨为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氨为高毒物品、易制爆化学品。 上述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 经过辨识,企业氨制冷系统中存在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窒息、冻伤、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火灾爆炸、中毒是主要的危险因素。 3)重大危险源 GB18218-2009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40号令)相关要求,本项目属于三级重大危险源。 1)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企业库址及总平面布置单元、装置设备及设施单元、作业场所单元、安全生产管理单元和应急救援预案评价单元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见第五章。 3)对液氨贮液器破裂时毒害区估算。假设1只20m3液氨贮液器破裂时(泄漏量按20%计),经以上计算可知,氨气泄漏产生的毒害区致死半径为39.2m,意味着机房北侧厂内库房、1#厂房,西侧包材库及南侧厂外运河支流都在毒害致死区范围内。 3)针对本项目的危险特点,选取事故案例进行了分析。事故原因、事故教训应作为本项目安全生产值得借鉴的经验教训。 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本报告提出了整改意见与对策措施,具体见第六章。 本评价认为,浙江新迪嘉禾食品有限公司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确保安全设施正常有效运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并严格执行,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并达到要求后,其冷库是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 |
||||||||
项目组长 |
金国艳 |
报告编制人 |
金国艳 |
报告审核人 |
徐平 |
|||
技术负责人 |
张群杰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晓霞 |
|||||
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
金国艳 |
工程师 |
1100000000302448 |
||||||
陈静 |
工程师 |
1100000000301594 |
||||||
技 术 专 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
邵官荣 |
高工 |
25 |
||||||
包晓悦 |
高工 |
45 |
||||||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
2017.10.20 |
金国艳陈静 |
现场勘察 |
||||||
2017.10.23 |
金国艳 |
现场勘察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7.12.4 |
|||||||
其他需公开的 内 容 |
无 |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