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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湖州长兴申苏浙皖服务区北侧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 发布日期:2018/5/14 1:05:51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化工

项目编号

174-2017

项目名称

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湖州长兴申苏浙皖服务区北侧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

项   目   简    介

评价范围:

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湖州长兴申苏浙皖服务区北侧加油站经营化学品的条件,涉及6只埋地油罐(其中50m3汽油储罐1只、30m3汽油储罐2只、50m3柴油储罐1只、30m3柴油储罐2只)、3台双油品四枪加油机和3台三油品六枪加油机(其中1台仅设置四枪,两枪位无枪停用;1台仅设置两枪,四枪位无枪停用)。

简介:

浙江湖州长兴申苏浙皖服务区由浙江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于2006年建设,租赁给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经营。2006年,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分公司租赁服务区加油站,成立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浙江湖州长兴申苏浙皖服务区加油站进行经营,并经浙江石油储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评价,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201676日,该加油站被转让给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于20160831日成立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湖州长兴申苏浙皖服务区北侧加油站(以下简称长兴服务区北侧加油站),并变更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长兴服务区北侧加油站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林城镇申苏浙皖高速公路长兴服务区内,负责人李文洪,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带储存经营成品油:汽油、柴油、定型包装食品、润滑油、日用百货、卷烟、雪茄烟零售。

长兴服务区北侧加油站持有湖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湖安经字[2015]330522010,注册地址和仓储地址为长兴县林城镇申苏浙皖高速公路长兴服务区,经营方式为带储存经营,许可范围为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有效期20150604日至20180603日。

长兴服务区北侧加油站持有浙江省商务厅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号:油零售证书第31310080号,地址为长兴县林城镇申苏浙皖高速公路长兴服务区内,经审核批准从事仅限于汽油、柴油零售业务,有效期限:20161021日至20211020日,属于租赁经营。

长兴服务区北侧加油站站内罩棚下设3台双油品四枪加油机和3台三油品六枪加油机(其中1台两枪位无枪停用,1台四枪位无枪停用),共计在用加油机624枪在用;罐区设有130m3汽油埋地储罐、150m3汽油埋地储罐、330m3柴油埋地储罐和150m3柴油埋地储罐。

评价结论:

本评价认为,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湖州长兴申苏浙皖服务区北侧加油站若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确保安全设施正常有效运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并严格执行,并切实落实本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整改意见的前提下,其经营条件是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

项目组长

陈浩

报告编制人:陈浩

报告审核人:徐平

技术负责人

张群杰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姓    名

职    称

执 业 资 格

钱泓超

工程师

1700000000300745

技术专家

姓    名

职    称

专 业 年 限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主 要 任 务

2017.07.20

陈浩、钱泓超

现场勘察

报告提交

时间

20170729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注:自20121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