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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海宁长安服务区南侧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 发布日期:2018/5/14 1:14:14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化工

项目编号

189-2017

项目名称

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海宁长安服务区南侧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

项   目   简    介

评价范围:

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海宁长安服务区南侧加油站经营化学品的条件,涉及6只埋地油罐(其中30m3汽油储罐3只、50m3汽油储罐1只、30m3柴油储罐1只、50m3柴油储罐1只)和8台加油机(其中2台双油品双枪加油机、4台双油品四枪加油机(其中2台双枪停用),2台双油品六枪加油机(仅设置4枪,另两枪位无枪停用),共计在用加油机826枪)。

简介:

海宁长安服务区南侧加油站建于2007年,由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零售公司成立浙江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宁长安服务区加油站进行经营,并经浙江石油储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评价,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2016年,由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向浙江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租赁,成立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海宁长安服务区南侧加油站(以下简称海宁长安服务区南侧加油站)进行经营,并变更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海宁长安服务区南侧加油站位于海宁市长安镇建城村,成立于20160421日,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零售:汽油(凭有效危险化学品许可证经营)、柴油(闭杯闪点大于60度);定型包装食品、卷烟、雪茄烟的零售;批发、零售:日用百货、润滑油。负责人原为潘永升,于2017717日变更为祝宏新。

海宁长安服务区南侧加油站持有浙江省商务厅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号:油零售证书第31440059号,经审核批准从事仅限于汽油、柴油零售业务,有效期限:2016518日至2021517日。

海宁长安服务区南侧加油站持有嘉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嘉)海安监经【2017Y019号,经营方式为零售,许可范围为成品油:汽油,有效期20160802日至20190801日。

海宁长安服务区南侧加油站站内北侧罩棚下设2台双油品四枪加油机和2台三油品六枪加油机(仅设置双油品四枪,另两枪停用),东侧罩棚下设2台双油品双枪加油机和2台双油品四枪加油机(其中双枪停用),埋地罐区内设有330m3汽油储罐、150m3汽油储罐、130m3柴油储罐和150m3柴油储罐。

评价结论:

本评价认为,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海宁长安服务区南侧加油站若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确保安全设施正常有效运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并严格执行,并切实落实本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整改意见的前提下,其经营条件是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

项目组长

陈浩

报告编制人:陈浩

报告审核人:徐平

技术负责人

张群杰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姓    名

职    称

执 业 资 格

钱泓超

工程师

1700000000300745

技术专家

姓    名

职    称

专 业 年 限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主 要 任 务

2017.07.17

陈浩、钱泓超

现场勘察

报告提交

时间

20171231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注:自20121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