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胡涂硅有限公司年产30吨EDPC中试项目安全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18/5/14 1:33:36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化工 |
项目编号 |
杭安科[评]字第230-20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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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浙江胡涂硅有限公司年产30吨EDPC中试项目安全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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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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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简介 浙江胡涂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胡涂硅”)成立于2000年9月,位于浙江开化工业园区区园一路2号,法定代表人为徐忠明,主要从事六甲基二硅胺烷、六甲基二硅氧烷、硫酸、盐酸、苯、甲苯等危化品的生产和销售。 胡涂硅公司在厂区西南角的3#厂房实施了年产30吨EDPC的中试,现该中试装置已停用,并拆除了部分设施。现受企业的委托,我公司对其停用前的中试项目进行安全评估。 2、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本项目中试过程中涉及氮[压缩的]、草酸二乙酯、N-乙基乙二胺、乙醇、乙酸乙酯、异丙醇、二(三氯甲基)碳酸酯(三光气)、二氯甲烷、三甲基氯硅烷、三乙胺、六甲基二硅氧烷、氯化氢、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等危险化学品。 2)该中试项目试验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腐蚀灼烫、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噪声危害、高低温/高湿危害等。其中,主要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 3)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工艺;涉及重点监管危化品乙酸乙酯;中试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与全厂一起也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评价结论 本次中试项目安全评估认为,在认真执行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格按照浙安监管危化[2007]151号等文件的要求实施该中试项目,充分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相关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后,浙江胡涂硅有限公司该中试项目能满足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企业衢州新厂区在进行该产品的工业化生产前应落实本报告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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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晏金平 |
报告编制人: 晏金平 |
报告审核人:孟贵云、应海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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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应海源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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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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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金平 |
工程师 |
1700000000200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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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华伟 |
高工 |
160000000010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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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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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菊萍 |
高工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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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明 |
高工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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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信根 |
高工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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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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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8.22 |
晏金平、蔡华伟 |
现场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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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时间 |
2017.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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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
无 |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