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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危险化学品使用) 发布日期:2018/5/14 1:34:11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危险化学品使用

项目编号

234-2017

项目名称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危险化学品使用)

项   目   简    介

企业简介: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其中氢、氨、氯、磷化氢、砷化氢等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

电子行业未在《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版)列名,故本项目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现受企业委托,对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半导体功率芯片生产线及配套设施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危险化学品辨识结果

本次评价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为氢、氨、氯、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氦[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氯化氢[无水]、溴化氢、20%硅烷/氮、1%磷烷/氮、15%磷烷/氢、砷化氢、1%硼烷/氮、10%甲烷/氩、六氟乙烷、三氟甲烷、六氟化硫、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液化的]、四氟甲烷、二氯硅烷、三氯化硼、六氟化钨、氧[压缩的或液化的]、丙酮、1,2-二氯乙烯、2-丙醇、硅酸四乙酯、乙酸正丁酯、1,2-二甲苯、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硝酸、硫酸、盐酸、氢氟酸、正磷酸、氨溶液[含氨>10%]、亚硫酸氢钠、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三氯化铁溶液、HMDS增粘剂(六甲基二硅烷胺(99%-100%))、SC180光刻胶、SC450光刻胶(乙苯(12%-18%))、1,2-二甲苯(55%-75%)、RFJ-220-25MPA、RFJ-220-150MPA(1,2-二甲苯(75%-95%))、6:1:2::1硅腐蚀液(氢氟酸(0.55-7%)、乙酸溶液(1%-20%)、硝酸(30%-65%))

其中:

氯、15%磷化氢/氢、砷化氢属于剧毒化学品;

硫酸、盐酸、丙酮属于易制毒化学品;

氢、氯、氨、氯化氢、氢氟酸、甲烷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氯、氨、磷化氢、砷化氢氢氟酸属于高毒物品;

过氧化氢溶液、硝酸属于易制爆化学品;

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2)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中毒窒息、火灾爆炸、触电、起重伤害、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粉尘、毒害、噪声,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窒息。

3)“两重点一重大”辨识

本项目使用的氢、氨、氯、磷化氢、氢氟酸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本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评价结果

通过对厂址及总平面布置单元、装置设备及设施单元、储存单元、职业危害控制单元、安全生产管理单元单元逐个评价,其结果为:

1)选址及总平面布置:企业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号大街199号,厂址符合规范要求,厂区内各建(构)筑物之间防火间距符合GB50016-2014的要求。

2)设备及安全设施:本项目设备设施完好,安全设施和应急器材较为齐全,特种设备及消防器材基本定期委托检测合格。

3)安全管理及应急救援:企业设置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制定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针对本项目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本评价报告提出了安全管理对策措施和安全技术对策措施及整改意见,供企业决策时参考。

评价结论

本次评价认为,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确保安全设施正常有效运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并严格执行,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并达到要求后,其生产条件是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

项目组长

郭春丽

报告编制人:郭春丽

报告审核人:孟贵云

技术负责人

应海源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姓    名

职    称

执 业 资 格

郭春丽

中级

1600000000200472

蔡华伟

1600000000100115

技术专家

姓    名

职    称

专 业 年 限

张永良

高工

 

于巨青

高工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主 要 任 务

2017.9.10

郭春丽、蔡华伟

现场查看项目周边环境、现场情况

报告提交

时间

20171130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注:自20121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