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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昱美化工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发布日期:2018/5/14 1:52:38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经营

项目编号

300-2017

项目名称

杭州昱美化工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项   目   简    介

杭州昱美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科技馆街1505号凯瑞金座401室,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577339666A。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浙杭(滨)安经字[2015]06000015,许可范围为其他危险化学品:四氢呋喃、粗苯、14-二甲苯、13-二甲苯、12-二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重质苯、煤焦油、乙酸[含量>80%]、乙酸溶液[含量>10%~80%]、乙酸乙烯酯[抑制的了]、正丁醇、N,N-二甲基甲酰胺、二苯甲烷-4,4-二异氰酸酯、马来酸酐、2-丁酮、正辛烷、乙醛、2-呋喃甲醇、变性乙醇、乙醇[无水]、碳化钙、苯。有效期至20180203日。现企业拟增加经营品种:甲苯-2,4-二异氰酸酯、1,4-丁炔二醇、氢氧化钠、氢氧化钠水溶液(≧30%)、液氨等5个品种及申请换证,经营地址等均不变。。

拟增加经营的危险化学品

序号

品名

包装规格

预计年经销量

目录序号

CAS

备注

1

甲苯-2,4-二异氰酸酯

250kg/桶

500t

1015

584-84-9

公司不储存危险化学品

 

2

1,4-二羟基-2-丁炔

25kg/包

500t

563

110-65-6

3

氢氧化钠

25kg/包

500t

1669

1310-73-2

4

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

250kg/桶

500t

5

槽车

500t

2

7664-41-7

企业拟增加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中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危化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其中液氨、甲苯-2,4-二异氰酸酯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该公司评价范围内经营危险化学品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腐蚀、灼伤等危险、有害因素,主要危险为火灾、爆炸,主要存在于装卸、运输等环节。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辨识,本次评价范围内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55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经安全评价得出以下结果:

1)杭州昱美化工有限公司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

2)企业采取不带储存(批发无仓储)的经营方式,经营场所不存放危险化学品,并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企业已按规定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已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

综上所述,本评价认为:杭州昱美化工有限公司符合不带储存经营(批发无仓储经营)评价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

项目组长

金国艳

报告编制人

金国艳

报告审核人

徐平

技术负责人

张群杰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姓    名

职    称

执 业 资 格

金国艳

工程师

1100000000302448

陈静

工程师

1100000000301594

技 术 专 家

姓    名

职    称

专 业 年 限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主 要 任 务

2017.11.5

金国艳陈静

现场勘察

2017.11.9

金国艳

现场勘察

报告提交时间

2017.12.5

其他需公开的

内    容

注:自20121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