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天子岭发电有限公司沼气发电项目安全现状评价 发布日期:2018/5/14 2:02:15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项目编号 |
2016195-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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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杭州天子岭发电有限公司沼气发电项目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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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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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天子岭发电有限公司为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位于杭州市半山区天子岭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临半路138-1号1幢102室,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注册资本伍佰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从杭州天子岭垃圾填埋场抽取填埋气体,加工转化为能源产品。 通过对杭州天子岭发电有限公司沼气发电项目的现场调查,并对收集及企业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分析研究,根据该项目的实际情况与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的特性,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进行了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并作了定性、定量的评价,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辨识结果 (1)危险物质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天然气[富含甲烷的]。 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高毒物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天然气[富含甲烷的]为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4417生物质能发电”;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本项目不属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范围。 (2)“两重点一重大” 经辨识,天然气[富含甲烷的]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首批)。 经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经辨识,本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危险、有害因素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高处坠落、车辆伤害、淹溺和噪声、高温等。其中,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窒息。 2)评价结果 本次评价采用安全检查表法、事故模拟法和事故案例法对杭州天子岭发电有限公司沼气发电项目厂址和总平面布置、工艺装置和设施、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和安全管理进行评价。评估结果概括如下: (1)本项目位于杭州市半山区天子岭,属低山丘陵区,三面环山,自然环境中应重点关注暴雨及其可能带来的滑坡和泥石流影响。 (2)涉及的主要建筑物耐火等级、防火分区符合要求,装置设施间防火间距符合要求。 (3)工艺装置和设施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沼气电站技术规范》(NYT 1704-2009)等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设置,总体符合要求。 (4)企业已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制定有安全管理制度、相应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5)企业应委托有资质设计单位对爆炸危险区域进行等级和范围划分;委托有资质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对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进行检测。 3)安全评价结论 本次安全评价认为,在加强安全生产投入、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保证现有安全设施正常有效的前提下,杭州天子岭发电有限公司沼气发电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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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周东 |
报告编制人 |
周东 |
报告审核人 |
蔡华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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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负责人 |
袁永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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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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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贵云 |
工程师 |
0800000000101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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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天广 |
工程师 |
0800000000301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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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专 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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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 工 作 人 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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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30 |
孟贵云、郭天广 |
现场勘查、收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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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25 |
孟贵云 |
现场勘查、收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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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时间 |
2017.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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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
无 |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