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豪邦化工有限公司精馏高沸焚烧资源化利用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8/5/14 2:07:08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化工 |
项目编号 |
杭安科【评】字第178-20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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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浙江豪邦化工有限公司精馏高沸焚烧资源化利用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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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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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浙江豪邦化工有限公司精馏高沸焚烧资源化利用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天然气[富含甲烷的](燃料),属于易燃气体,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经辨识,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高毒物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危化品。本项目原料高沸残液(闪点>180℃)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同时也存在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等危害。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本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但企业应该加强日常的安全经营管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经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但根据装置危险度评价结果,项目中废液焚烧炉的危险度分值为25分,属Ⅰ级(高度危险),企业应根据国家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国家安监总局安监总管三[2013]76号及浙安监危化[2008]200号文的要求,对该装置进行自动化控制的设计和安装 通过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安全检查表法、危险度评价法、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可靠性、匹配性分析、事故案例分析等评价方法,并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该项目的设立安全进行综合评价,认为本项目所选厂址的安全条件符合要求,生产工艺技术、设备方案等成熟、可靠,如果建设、设计、施工、各方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在充分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的前提下,,企业在所选场地上拟进行精馏高沸焚烧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建设是符合安全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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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晁丽艳 |
报告编制人:晁丽艳 |
报告审核人:孟贵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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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应海源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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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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晁丽艳 |
工程师 |
1100000000303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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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华伟 |
工程师 |
160000000010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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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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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菊萍 |
注安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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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利权 |
工程师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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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明 |
注安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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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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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15 |
晁丽艳、蔡华伟 |
现场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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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 时间 |
2017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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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
无 |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