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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星水厂使用次氯酸钠溶液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8/5/14 2:19:27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水业

项目编号

009-2018

项目名称

杭州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星水厂使用次氯酸钠溶液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   目   简    介

杭州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星水厂(以下简称:南星水厂)注册地址位于杭州市上城区之江中路98号,占地面积6m2,建筑面积1.8m2。南星水厂始建于60年代中期,19687月正式投产,日制水量平均约3m3。南星水厂于200212月动工建设10万吨/日深度处理工程,现已投入使用。二期30万吨/日扩建工程于2006628开工建设,200910月已经建成运行,水厂规模达到40/主要负担复兴地区及下沙开发区的工业用水和居民生活用水。南星水厂现有职工总数60人,其中管理人员13人,技术人员6人,并设有安全员3人。

该水厂原水处理工艺过程中使用剧毒化学品液氯。现企业为了提高安全性,减小泄漏风险,改用次氯酸钠作为消毒剂。

根据《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细则(试行)》,本项目无需领取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辨识结果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

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高毒物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通过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过程中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可能造成的事故后果等分析,并结合企业现场的具体情况,灼烫、火灾爆炸、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淹溺、高温、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主要的危险、危害是危险化学品溶液意外溅出而引起作业人员灼伤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辨识,本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评价结果

1)评价项目所涉及的装置、设备和设施的运行、检修及维修保养情况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2)企业制定有比较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配备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已根据工艺变更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3)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已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取得任职资格证书,符合安全要求。

4)评价过程主要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企业本项目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现状条件进行了具体检查、分析。对于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不足,提出了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具体见7.3节内容。

评价结论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认为:杭州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星水厂确保现有安全设施、设备正常有效,并严格执行现行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并达到要求后,使用评价范围内水处理工艺使用次氯酸钠溶液的安全现状条件是符合安全生产基本要求的。

项目组长

金国艳

报告编制人

金国艳

报告审核人

徐平

技术负责人

张群杰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姓    名

职    称

执 业 资 格

金国艳

工程师

1600000000200505

陈静

工程师

1700000000200560

技 术 专 家

姓    名

职    称

专 业 年 限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主 要 任 务

2017.10.16

金国艳陈静

现场勘察

2017.10.16

金国艳

现场勘察

报告提交时间

2018.3.1

其他需公开的

内    容

注:自20121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