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四甲基氢氧化铵(TMAH)电解装置节能增产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评价意见书 发布日期:2018/5/14 2:22:25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危险化学品生产 |
项目编号 |
杭安科【评】字第019-20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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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四甲基氢氧化铵(TMAH)电解装置节能增产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评价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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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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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安全行政许可审批权限的通知》(浙安监管危化〔2018〕8号)中提出:“小规模低风险工艺简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可继续适用简化的安全审查程序和内容”。 根据《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安监管危化[2012]66号)的规定“对小规模低风险工艺简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程序和内容作适当调整简化“、“建设项目的评价报告可以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符合安全条件的意见书来代替”。本技术改造项目属于浙安监管危化[2012]66号文附件中的第二条的第(七)项。因此,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出具“四甲基氢氧化铵(TMAH)电解装置节能增产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评价意见书”。 本项目建成后,产品、副产的产能均增加,见下表:
1)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进行辨识,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10种:四甲基氢氧化铵、甲醇、三甲胺溶液(30%)、三甲胺[无水]、碳酸二甲酯、硫酸、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氢、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盐酸。 其中,硫酸、盐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三甲胺属于第四类监控化学品;甲醇、氢属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高毒物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2)通过辨识,公司生产过程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腐蚀灼烫、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温危害、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火灾爆炸为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存在于合成车间;电解A,B、工业级TMAH厂房;电解厂房;原料及成品储运罐组、液化烃罐组、甲类罐区等场所。 3)经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两重点一重大”辨识得出,产品生产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甲醇、氢);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公司厂区构成危险化学品三级重大危险源(本项目不影响公司厂区的重大危险源分级)。 1)通过对本项目政策与规划符合性、项目与外部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分析,本项目安全条件符合要求。 2)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危险度评价法评价方法对本项目安全条件、选址和总平面布置、工艺技术可靠性、设备设施匹配性、匹配工程匹配性、自动化安全控制单元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符合安全要求。 3)本项目属于《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安监管危化[2012]66号文附件中的第二条的第(七)项,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简化程序”的要求。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四甲基氢氧化铵(TMAH)电解装置节能增产技术改造项目,如果能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充分落实本安全评价意见书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在已选场址、按选定的工艺方案进行工程建设是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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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蔡华伟 |
报告编制人:蔡华伟 |
报告审核人:孟贵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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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应海源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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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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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华伟 |
工程师 |
160000000010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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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金平 |
工程师 |
1700000000200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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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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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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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 |
蔡华伟 晏金平 |
现场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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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 时间 |
2018年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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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
无 |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