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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南浔服务区北侧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 发布日期:2018/5/14 2:23:49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化工

项目编号

023-2018

项目名称

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南浔服务区北侧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

项   目   简    介

评价范围:

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南浔服务区北侧加油站经营化学品的条件,该加油站为一级加油站,涉及6只埋地油罐(其中30m3汽油储罐3只、50m3汽油储罐1只、30m3柴油储罐1只、10m3柴油储罐1只)、加油机624枪(其中三油品六枪电脑加油机4台(仅设置双油品四枪),双油品四枪电脑加油机2台)。

简介:

南浔服务区(原和孚服务区)由浙江申嘉湖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于2008年建设,租赁给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经营。2007年,浙江广通石油发展有限公司租赁服务区加油站,成立浙江广通石油发展有限公司南浔服务区北侧加油站进行经营。经协商,该加油站被转让给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南浔服务区北侧加油站实际开始经营,并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南浔服务区北侧加油站位于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云北村申嘉湖杭高速公路南浔服务区内,负责人朱忠华,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汽油带储存经营(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 柴油(除危险化学品)零售;定型包装食品、卷烟、雪茄烟的零售;日用百货、润滑油的销售。

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南浔服务区北侧加油站持有浙江省商务厅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号:油零售证书第31300219号,经审核批准从事仅限于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零售业务,有效期限:2017210日至20211231日,属于租赁经营。

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南浔服务区北侧加油持有湖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浔)安经字[2016]060,经营方式为带储存经营,许可经营范围为汽油,有效期:20150327日至20180326日。

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南浔服务区北侧加油站内罩棚下方设置2台双油品四枪加油机、4台三油品六枪加油机(仅设置双油品四枪,另外两枪位无枪预留),共计加油机624枪;埋地罐区内设有330m3汽油储罐(92#95#98#)、150m3汽油储罐(92#)、130m3柴油储罐(0#)和150m3柴油储罐(0#)。

评价结论:

本评价认为,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南浔服务区北侧加油站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确保安全设施正常有效运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并严格执行的前提下,其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条件是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

项目组长

陈浩

报告编制人:陈浩

报告审核人:徐平

技术负责人

张群杰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姓    名

职    称

执 业 资 格

钱泓超

工程师

1700000000300745

技术专家

姓    名

职    称

专 业 年 限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主 要 任 务

2018.01.18

陈浩、钱泓超

现场勘察

报告提交

时间

20180201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注:自20121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