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民生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含剧毒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8/5/14 2:32:05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使用企业 |
项目编号 |
164-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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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含剧毒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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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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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民生健康药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OTC和保健品食品的生产。企业原位于余杭塘路108号115幢,根据杭州市总体规划的需要,搬迁至杭州市余杭经济开发区新天路101号。主要生产剂型为片剂和胶囊剂,代表产品有21金维他、九维片等。公司占地面积63.7亩,建筑面积10417㎡。公司现有员工139余人。 经过对杭州民生健康药业有限公司保健品生产过程中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的使用、贮存的安全现状评价,得出如下结论: 1)按《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5]第445号)、《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化工部第11号令1996年)等标准规范进行辨识,在评价范围内,无水乙醚、三氯甲烷、盐酸、硫酸、丙酮、甲苯、乙酸酐、高锰酸钾、2-丁酮、三氧化(二)砷、2-氯乙醇、乙酸汞、氯化汞、硼氢化钾、硝酸钾、硼氢化钠、高氯酸[浓度50%~72%]、硝酸、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乙炔、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氦[压缩的或液化的]、乙醇[无水]等24种物质为危险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辨识,三氧化(二)砷、2-氯乙醇、乙酸汞、氯化汞等4种物质为剧毒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5]第445号)进行辨识,无水乙醚、三氯甲烷为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盐酸、硫酸、丙酮、甲苯、乙酸酐、高锰酸钾、2-丁酮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辨识,本次评价范围内危险化学品中乙炔、三氯甲烷、甲苯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辨识,本次评价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内硼氢化钾、硝酸钾、硼氢化钠、高氯酸[浓度50%~72%]、硝酸、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5]第190号)进行辨识,本次评价范围内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2)经过辨识得知,公司在评价范围内存在着火灾爆炸、灼烫、中毒、机械伤害、触电、车辆伤害等发生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其中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和中毒。 3)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辨识,本次评价范围内,杭州民生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厂区内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本次评价认为: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标准、规范落实工作;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切实执行;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后,杭州民生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符合安全要求。 为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安全生产方针,希望企业认真研究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在以后的使用中不断完善和提高安全技术、安全管理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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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金国艳 |
报告编制人 |
金国艳 |
报告 审核人 |
徐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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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张群杰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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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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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国艳 |
工程师 |
160000000020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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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静 |
工程师 |
1700000000200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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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专 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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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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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5 |
金国艳、陈静 |
现场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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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5 |
金国艳 |
现场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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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时间 |
201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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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公开的 内 容 |
无 |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