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杭燃燃气有限公司淳安县千岛湖镇桃源地块LNG气化站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8/8/21 7:57:16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危险化学品使用 |
项目编号 |
杭安科【评】字第316-20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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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淳安杭燃燃气有限公司淳安县千岛湖镇桃源地块LNG气化站工程 安全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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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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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辨识结果 1)危险化学品辨识结果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及《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进行辨识,本项目生产、储存过程中共涉及天然气[富含甲烷的]、四氢噻吩、氮[压缩的或液化的]共3种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天然气属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及高毒物品。 2)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经辨识,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涉及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噪声、高温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火灾、爆炸是主要的危险因素,应采取重点防范措施。 3)“两重点一重大”辨识结果 本项目天然气属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经辨识,本项目工艺技术不涉及化学反应,故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的规定,本项目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二、定性、定量评价结果 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安全检查表法、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危险度评价法等对本项目安全条件进行分析、评价,结果显示: 1)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6修订)中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不属于《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工艺)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第一批)》 和《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 年本) 》 中规定的禁止类和限制类产业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 2)本项目周围无有关法规规定的敏感场所或设施,周边环境主要为山坡和规划道路;距离最近居民500m以上。本项目与外部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自然条件对本项目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3)项目装置、场所与站外、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的要求。 4)本项目工艺是行业内成熟、可靠工艺,国内、省内已建有多家类似气化站,运行稳定。 5)采用多种定性、定量评价方法进行评价,结果表明,本项目固有危险程度较高,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引发火灾、爆炸的危险性大。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严重伤亡,财产严重损失。本工艺设计、设备选型从本质安全出发,采取可靠消防设施和应急措施,风险可控。 6)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 根据浙安监危化[2008]200号文要求,结合上述评价结果,得出:LNG储罐及工艺装置应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 三、安全预评价结论 淳安杭燃燃气有限公司淳安县千岛湖镇桃源地块LNG气化站工程,如果建设、设计、施工、安装、监理各方能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充分落实可研报告及本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在已选场址、按选定的工艺方案进行工程建设是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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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蔡华伟 |
报告编制人:蔡华伟 |
报告审核人:孟贵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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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应海源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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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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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华伟 |
工程师 |
160000000010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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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金平 |
工程师 |
1700000000200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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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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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良 |
高工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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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幼明 |
高工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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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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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4.25 |
蔡华伟 晏金平 |
现场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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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 时间 |
2018年6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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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
无 |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