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安全评价 > 2018年第三季度

浙江利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新型灭火剂、2000吨二氟乙酸乙酯及配套工程项目一期工程设立安全评价 发布日期:2018/10/24 0:30:31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

项目编号

102-2018

项目名称

浙江利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新型灭火剂、2000吨二氟乙酸乙酯及配套工程项目一期工程设立安全评价

         

浙江利化新材料科技公司是一家由临海市利民化工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化工企业,注册地址为浙江省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念化路50号,公司创办于2017 7月,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法人代表何建明,该公司目前主要从事七氟丙烷、全氟己酮、二氟乙酸乙酯研发、制造、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研发、销售

通过对浙江利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新型灭火剂、2000吨二氟乙  酸乙酯及配套工程项目一期工程设立安全评价,评价结论如下:

1)危险化学品辨识

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共有8种,分别为氮[压缩的]、一氯二氟甲烷、六氟丙烯、氟化氢、三乙胺、乙腈、氟化钾和次氯氯酸钠溶液;

在上述危险化学品中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上述危险化学品中氟化氢、氟化钾为高毒类物品;氟化氢为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产品六氟丙烷和全氟己酮未在《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为非危险化学品,所以本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

本项目在六氟丙烷生产过程中涉及氟化氢的使用,且年使用量(720t/a)已超出《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规定的量(40t/a),应当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2012]57号,安监总局令[2015]79号修订)的相关规定,应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2)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经过辨识,建设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窒息、灼烫(高温灼烫、低温冻伤和化学灼伤)、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淹溺以及噪声、高温、粉尘等。其中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和灼烫是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3)两重点一重大辨识结果:

1)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氟化氢为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2)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建设项目涉及的氟化反应和氧化反应为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及分级:建设项目所在的厂区已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评价结果

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安全检查表法、危险度评价法、事故模拟分析法等对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进行分析、评价,结果显示:

1)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建设项目厂址和总平面布置方案进行评价,认为厂址及总平面布置方案符合安全要求。

2)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区域的规划。拟建厂址与周边设施的安全距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周围无有关法规规定的需与重大危险源保持安全距离的场所或设施。经过定性、定量分析,认为建设项目安全条件符合要求。

3)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对该项目进行评价,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多种危险、有害因素。其中,危险程度最高的为火灾、爆炸,其等级为Ⅳ级(灾难性的);其次为中毒窒息、灼烫,其危险等级为Ⅲ级(危险的);其他危害、有害因素,如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淹溺以及噪声、高温、粉尘等,危险等级为Ⅱ级(临界的)。

4)建设项目生产过程涉及的氟化工艺和氧化工艺重点监管的化工工艺,而且,危险度评价结果表明,建设项目从氟化氢储存到氟化反应等系统危险等级均在中等以上,需要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

建设项目拟采用目前比较先进可靠的独立的安全仪表控制系统(SIS)和集散安全控制系统(DCS),对六氟丙烷和全氟己酮生产装置全部生产过程实行集中监视控制和管理。

建设项目在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设计时应注意落实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安监总管三〔201376号和浙安监管危化〔2012145号等文件规定的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

5)针对建设项目生产运营的危险特点,选取一些典型事故案例进行了分析。这些事故发生的原因、应采取的防范措施等应作为本项目安全生产值得借鉴的经验教训。

5)评价结论

如果项目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各方在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充分落实项目设立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在已选厂址上、按选定的工艺方案进行工程建设是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

项目组长

郑民钢

报告编制人

郑民钢

报告审核人

蔡华伟

技术负责人

袁永强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郑民钢

高级工程师

1800000000100092

孙颖

工程师

1700000000301010

   

   

/

/

/

/

/

/

参加安全评价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8.04.05

郑民钢、孙颖

现场勘查、收集资料

2018.04.07

郑民钢、孙颖

现场勘查、收集资料

报告提交时间

2018.07.20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