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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金星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液氯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8/10/24 0:40:37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轻工

项目编号

杭安科【安评】字第200-2018

项目名称

杭州金星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液氯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范围:杭州金星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液氯使用过程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其它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不在本次评价范围之内。

危险化学品厂界外运输不在本次评价范围之内。消防、环保方面的事项应以当地政府相应职能部门的意见为准,本次评价仅作一般性说明。

项目内容:

1)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进行辨识,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共涉及氯、氮【压缩的】、液碱3种危险化学品。

2)根据辨识,上述3种危险化学品中氯气属剧毒品,不涉及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根据《关于下发剧毒化学品分类品名表的通知》(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浙安监管危化〔200862号)进行辨识,液氯属于第二类剧毒化学品。

3)经过辨识,在本项目中,存在着导致中毒、火灾、爆炸、灼烫、触电、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及淹溺、高温、高湿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为中毒。

4)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辨识,本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根据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氯气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5)采用安全检查表法、事故后果模拟分析法、事故案例分析法分别对外部周边情况及总平面布置单元、安全管理单元、剧毒品储存、使用单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单元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对于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不足,本次评价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等要求,提出了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以及整改要求。

评价结论:

本次安全评价认为:杭州金星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在切实采取措施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整改意见后,确保现有安全设施正常有效运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并全面落实,使用液氯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

项目组长

蔡旭东

报告编制人:蔡旭东

报告审核人:刘珊

技术负责人

张群杰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蔡旭东

工程师

1500000000200377

金国艳

工程师

1700000000200505

技术专家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6.5

蔡旭东、金国艳

现场查看

2016.21

蔡旭东、张群杰

现场查看

报告提交

时间

2017.7.26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注:自20121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