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临安引力外加剂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8000吨丙酮废液技术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 发布日期:2018/10/24 0:41:10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
项目编号 |
杭安科【安评】字第201-2018号 |
||||
项目名称 |
杭州临安引力外加剂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8000吨丙酮废液技术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 |
||||||
项 目 简 介 |
|||||||
评价范围:根据与杭州临安引力外加剂有限公司签定的合同,本次评价范围为年综合利用8000吨丙酮废液技术改造项目。 评价范围涉及规模:年综合利用8000吨丙酮废液,形成年产5万吨脂肪族减水剂。 评价范围涉及建(构)筑物:丙类仓库/辅助用房、甲类车间、岗亭、埋地罐组一、埋地罐组二、事故应急池、消防水罐、地磅。 其中:埋地罐组一包括:1×32m3丙酮储罐、2×32m3废丙酮溶液储罐、1×32m3亚硫酸钠溶液储罐;埋地罐组二包括:3×32m3甲醛溶液储罐,1×32m3亚硫酸钠溶液储罐。 项目内容: 1)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及《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进行辨识,本项目生产、储存过程中共涉及丙酮、甲醛溶液、氮【压缩的】3种危险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2013】第57号,本项目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未列入《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本项目未列入申领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范围。 2)根据辨识,本项目丙酮属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3)经过辨识,本建设项目存在着火灾、爆炸、中毒、灼烫、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高温、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火灾、爆炸为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 4)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辨识,本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辨识,本项目未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根据辨识,本项目涉及磺化反应、聚合反应两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5)通过对该项目进行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预测项目在建成投产后的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是中毒窒息、火灾、爆炸、机械伤害、灼烫、物体打击、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高温、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 6)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系统厂址及总平面布置进行分析评价,结果表明:本项目在选址、建筑物防火等级及安全间距、占地面积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 7)根据评价,本项目无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安装的强制要求。 8)通过职业卫生安全评价,结果表明,如果在设计、施工和运营管理上采取必要的防毒、防噪措施,该工程作业环境中的有害因素是可以控制在国家相关标准允许范围内的。 评价结论: 杭州临安引力外加剂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如果建设、设计、施工、安装、监理各方能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充分落实可研报告及本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的前提下,从安全角度出发,该项目在已选场址、按选定的工艺方案进行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
|||||||
项目组长 |
蔡旭东 |
报告编制人:蔡旭东 |
报告审核人:刘珊 |
||||
技术负责人 |
张群杰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晓霞 |
||||
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
蔡旭东 |
工程师 |
1500000000200377 |
|||||
陈静 |
工程师 |
1700000000200560 |
|||||
技术专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
孙桂荣 |
高级工程师 |
45 |
|||||
张永良 |
高级工程师 |
35 |
|||||
|
|
|
|||||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
2018.6.21 |
蔡旭东 张群杰 |
现场查看 |
|||||
|
|
|
|||||
报告提交 时间 |
2018.9.13 |
||||||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
无 |
||||||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