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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临港经济区开发建设总公司安吉临港经济区危化码头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8/10/24 1:58:34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公用

项目编号

杭安科【安评】字第2016277-2017

项目名称

安吉临港经济区开发建设总公司安吉临港经济区危化码头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评价范围:水域部分:包括码头、码头水工结构、前沿停泊水域和回旋水域,占用岸线长度为 138m

陆域部分:码头前沿线到防洪堤之间的陆域部分。

评价货种:甲醇、汽油、柴油、燃料油、碳十重芳烃、氮【压缩的】。

码头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由企业另行组织,不在本次评价范围。消防、环保方面的事项应以当地政府相应职能部门的意见为准,本次评价仅作一般性说明。

项目内容:

1)物质辨识

安吉临港经济区开发建设总公司拟建300吨级码头工程共涉及共涉及6种危险货物(分别为汽油、柴油、甲醇燃油、燃料油、碳十重芳烃、氮气【压缩的】),其中氮气【压缩的】属于清扫置换用气)、4种危险化学品(分别为汽油、柴油、甲醇燃油、氮气【压缩的】)。其中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涉及1种(汽油),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详见表3-1

2)本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本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淹溺、中毒、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电气伤害等其它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火灾、爆炸为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

3)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根据《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辨识,本项目码头不构成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

4)从位置选择的角度考虑,本工程选址符合安全方面的要求。

5)总平面布置基本合理,泊位长度调整后满足功能区域划分安全要求。

6)自然条件中气温、风、雷电及地质条件对安全生产有一定的影响,应在设计中应高度重视。

7)本项目不涉及淘汰落后工艺,工艺方案成熟、安全可靠,符合有关安全方面的要求。

8)本工程的主要设备设施的选用和设立基本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9)消防配置较完善,企业应在项目正式投入使用前要对本项目的消防设施进行单项验收测试,结合总体进行消防联动测试。全部验收合格放可投入使用。

评价结论:

本次安全评价认为:本项目符合相关港口规划,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安全要求。如果建设、设计、施工各方在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充分落实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在已定选址上按选定的工艺方案进行工程建设是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

项目组长

蔡旭东

报告编制人:蔡旭东

报告审核人:徐平

技术负责人

应海源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蔡旭东

工程师

1500000000200377

陈静

工程师

1700000000200560

技术专家

   

   

饶火涛

高级工程师

30

张雪夫

高级工程师

45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2016.7.18

蔡旭东

现场查看

2017.3

蔡旭东、张雪夫、饶火涛

现场评审

报告提交

时间

2018.7.17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注:自20121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