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安全评价 > 2018年第三季度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建2000吨/年新型无卤有机阻燃剂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8/10/25 0:28:01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化工

项目编号

杭安科【评】字第2762017-2018

项目名称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建2000/年新型无卤有机阻燃剂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项目主要采用以次磷酸盐或次磷酸和乙烯为原料,催化系统下反应得到烷基次膦酸或烷基次膦酸盐的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或工艺,引进具有先进技术水平的高效反应器、多效蒸发器、过滤装置和自动烘干粉碎系统设备,购置搪瓷釜、不锈钢结晶釜、不锈钢高位槽、不锈钢压力釜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000/年新型无卤有机阻燃剂的生产能力,产品具有化学稳定性增强,具有耐水、耐溶剂、阻燃效能高、低烟、无毒、对材料的力学性能影响小特点,实现销售收入16000万元,利税2075.16万元

本项目涉及乙烯、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氮[压缩的或液化的]3种危险化学品。其中乙烯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属于5类(燃料还原剂类)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和高毒物品。

经过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已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原已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叠加本项目后,依然为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触电、高处坠落、起重伤害、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以及粉尘、噪声等。其中火灾、爆炸、中毒、窒息是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本项目建设、设计、施工各方在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落实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在已选地址、按选定的工艺方案进行工程建设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要求。

本项目建设、设计、施工各方在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落实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在已选地址、按选定的工艺方案进行工程建设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要求。

项目组长

郑波

报告编制人:郑波

报告审核人:徐林梅

技术负责人

应海源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姓名

职称

执业资格

郑波

工程师

一级安全评价师

晏金平

工程师

二级安全评价师

技术专家

姓名

职称

专业年限

包晓跃

高级工程师

31

周水鹤

高级工程师

28

韩国青

高级工程师

32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主要任务

2017.11.22

郑波、晏金平

现场勘查、收集资料

2018.1.21

专家、郑波

报告评审

报告提交时间

2018716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注:自20121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