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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弗沃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珠光粉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9/2/13 1:52:03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危险化学品使用

项目编号

098-2018

项目名称

杭州弗沃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珠光粉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   目   简    介

企业简介:

企业名称

杭州弗沃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傅杰

公司地址

杭州大江东 集聚区临江工业园区(农一场)

占地面积

19890m2

定员

120人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人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712520792T

经营范围

生产:高新纳米珠光粉;经销: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自产产品的出口及自用产品的进口业务(法律禁止的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有效期

2049年01月15日

安全生产标准化

类别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化工)

编号

杭AQBHGIII201701162

有效期

2020年12月

通过对杭州弗沃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珠光粉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得出如下结论:

一、辨识结果

1)危险化学品:天然气[富含甲烷的]、、盐酸、四氯化钛、三氯化铁溶液、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氮[压缩的或液化的]、硝酸、硝酸银。

说明:四氯化钛数量没有达到浙安监管危化[2013]73号规定标准量,因此不在申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范畴。

2)特殊管制化学品:盐酸属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天然气、四氯化钛属于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高毒物品、剧毒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

3)“两重点一重大”

本项目天然气、四氯化钛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危险、有害因素

本项目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灼烫、中毒、机械伤害、触电、车辆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灼烫、中毒、火灾爆炸是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二、 评价结果

通过对厂址及总平面布置单元、工艺装置单元、物料储存单元、特殊管制化学品单元、职业危害控制单元、安全管理及应急救援单元逐个评价,其结果为:

1)选址及总平面布置:企业位于临江工业园区,厂址符合规范要求,厂区内各建(构)筑物之间防火间距符合GB50016-2014的要求。

2)设备及安全设施:本项目设备设施完好,安全设施和应急器材较为齐全,特种设备及消防器材基本定期委托检测合格。

3)安全管理及应急救援:企业设置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制定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针对本项目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本评价报告提出了安全管理对策措施和安全技术对策措施及整改意见,供企业决策时参考。

三、 评价结论

本次评价认为: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严格执行现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现有各项安全设施有效运行,并切实采取措施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后,杭州弗沃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珠光粉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使用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项目组长

郭春丽

报告编制人:郭春丽

报告审核人:孟贵云

技术负责人

应海源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姓    名

职    称

执 业 资 格

郭春丽

中级

1600000000200472

蔡华伟

1600000000100115

技术专家

姓    名

职    称

专 业 年 限

孙桂荣

高工

49

高子鑫

高工

49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主 要 任 务

2018.05.09

郭春丽/蔡华伟

现场查看项目周边环境、现场情况

报告提交

时间

20181221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