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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湖州长兴申苏浙皖服务区北侧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9/2/14 0:05:18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危险化学品经营

项目编号

258-2018

项目名称

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湖州长兴申苏浙皖服务区侧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   目   简    介

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湖州长兴申苏浙皖服务区侧加油站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林城镇申苏浙皖高速公路长兴服务区内,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湖安经字[2018]3305220013号)有效期至2021523日。

201857-2018615日,企业对埋地罐区的埋地储罐进行了改造(单层罐改造为双层罐)。

通过对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湖州长兴申苏浙皖服务区侧加油站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得出如下结论: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长兴服务区侧加油站属于一级加油站,其经营的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汽油是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该加油站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该加油站在运营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车辆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该加油站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该加油站卸油和加油工艺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评价结果

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等的要求,编制安全检查表对该加油站经营条件进行安全检查评价,均符合标准相关要求。

采用事故案例分析,有针对性地选取了危险化学品储存系统的事故案例,进行了事故原因分析,并提出了应采取的防范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评价结论

本评价认为,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湖州长兴申苏浙皖服务区侧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条件是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

项目组长

郭春丽

报告编制人:郭春丽

报告审核人:孟贵云

技术负责人

应海源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姓    名

职    称

执 业 资 格

郭春丽

中级

1600000000200472

蔡华伟

1600000000100115

技术专家

姓    名

职    称

专 业 年 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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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主 要 任 务

2018.8.5

郭春丽/蔡华伟

现场查看项目周边环境、现场情况

报告提交

时间

20181122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注:自20121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