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致中和实业有限公司乙醇罐区安全现状评价 发布日期:2019/2/14 0:08:20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工贸 |
项目编号 |
安科【评】字第274-20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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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浙江致中和实业有限公司乙醇罐区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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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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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致中和实业有限公司主营“致中和”牌系列保健酒。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乙醇。 1)本项目所储存的乙醇为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高毒物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2)本项目在乙醇的储存过程以及装卸作业、稀释作业等过程中存在泄漏、火灾、爆炸、车辆伤害、中毒、触电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和爆炸。同时还存在噪声、高温、高湿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3)“两重点一重大” ① 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② 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③ 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评价结果: ① 乙醇罐区总平面布置满足安全要求。 ② 企业制定了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同时制定了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③ 企业配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均已经过培训合格并取得资格证,相关作业人员培训上岗。本项目不涉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 ④ 本项目需强制检验的设备设施,包括防雷设施和可燃气体探测器,均由资质单位检验合格。 存在的安全隐患主要有: ①乙醇罐区与东侧中试车间的防火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 ②乙醇稀释罐设置在泵房内,不符合安全要求。 ③乙醇储罐无高液位报警装置。 ④泵房与相邻车间(电气设施不防爆)未隔断等。 评价结论:本次评价认为,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并达到要求后,浙江致中和实业有限公司乙醇罐区的储存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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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郑民钢 |
报告编制人:郑民钢 |
报告审核人:孟贵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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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应海源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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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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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民钢 |
一级安评师 |
1800000000100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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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华伟 |
一级安评师 |
160000000010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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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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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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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4 |
郑民钢 蔡华伟 |
察看现场、收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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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 时间 |
2018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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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
无 |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