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清泰水厂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9/2/14 0:18:41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危险化学品使用 |
项目编号 |
287-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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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杭州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清泰水厂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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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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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杭州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清泰水厂使用危险化学品项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得出如下结论: 7.1辨识结果 1)危险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进行辨识,清泰水厂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共计11种: 加药剂: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氢氧化钠溶液[30%]、亚硫酸氢钠; 化验室化学试剂:正磷酸、硝酸、盐酸、硫酸、高锰酸钾、氨溶液[含氨>10%]、乙酸[含量>80%]、 2)特殊管制化学品 化验室化学试剂盐酸、硫酸、高锰酸钾属于易制毒化学品,硝酸属于易制爆化学品 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高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 3)“两重点一重大” 本项目水处理过程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整个水厂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危险、有害因素 清泰水厂在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过程潜在化学灼伤、低温冻伤、火灾爆炸、中毒、起重伤害、车辆伤害、淹溺、高出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主要的危险、危害是加药间的化学灼伤,液氧站的低温冻伤、火灾爆炸,以及化验室的化学灼伤、中毒。 7.2评价结果 评价过程主要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加药间、液氧站、化验室以及安全管理分别进行了检查、分析。对于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不足,本次评价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等要求,提出了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以及整改要求。 7.3评价结论 杭州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清泰水厂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并达到要求后,其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条件是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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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郭春丽 |
报告编制人:郭春丽 |
报告审核人:孟贵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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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应海源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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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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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春丽 |
中级 |
16000000002004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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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华伟 |
高级 |
160000000010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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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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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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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 |
郭春丽/蔡华伟 |
现场查看项目周边环境、现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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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 时间 |
2018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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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
无 |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