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龙驹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6万吨羧基丁苯胶乳、3万吨苯丙胶乳项目(年产3万吨苯丙胶乳部分)设立安全评价 发布日期:2019/2/14 1:20:11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 |
项目编号 |
311-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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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杭州龙驹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6万吨羧基丁苯胶乳、3万吨苯丙胶乳项目(年产3万吨苯丙胶乳部分)设立安全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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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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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龙驹合成材料有限公司(简称“龙驹合成”)注册地址为建德市梅城镇高新技术产业园五马洲区块,公司创办于2015年 9月,注册资本为捌仟万元,法人代表刘培元,主营羧基丁苯胶乳和苯丙胶乳的生产和销售,以及化工原料的销售(除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 公司2018年3月通过了6万t/a羧基丁苯胶乳生产装置,及配套的储存设施和公用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于2018年5月28日取得了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使用许可证》,编号为浙杭危化使字[2018]120001号,许可范围为年使用1,3-丁二烯10302吨,有效期为2018年5月28日至2021年5月27日。 对杭州龙驹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6万吨羧基丁苯胶乳、3万吨苯丙胶乳项目(年产3万吨苯丙胶乳部分)设立进行安全评价,得出如下结论: 1)危险化学品辨识 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共有10种,分别为氮[压缩的]、苯乙烯[稳定的]、丙烯酸正丁酯[稳定的]、丙烯酸甲酯[稳定的]、丙烯酸乙酯[稳定的]、乙酸乙烯酯[稳定的]、过硫酸铵、丙烯酰胺、丙烯酸[稳定的]、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 在上述危险化学品中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高毒类物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苯乙烯、乙酸乙烯酯、丙烯酸为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产品苯丙胶乳均未在《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为非危险化学品,所以本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涉及苯乙烯的使用,且年使用量为25322t/a(苯丙胶乳生产过程中苯乙烯使用量为8047.5t/a,羧基丁苯胶乳生产过程中苯乙烯年使用量为17274.9t)已超出《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规定的量(18000t/a),应当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监总局令[2012]第57号,安全监总局令[2017]第89号修订)和《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细则》(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浙安监管危化〔2013〕73号)的相关规定,应对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进行变更。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和《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细则》(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浙安监管危化〔2013〕73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三同时”的要求执行。 2)本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经过辨识,本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起重伤害、淹溺以及噪声、高温、粉尘等。其中火灾、爆炸、中毒窒息为主要危险、有害因素。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及分级 3)“两重点一重大” (1)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苯乙烯、乙酸乙烯酯、丙烯酸为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2)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苯丙胶乳生产过程中涉及的聚合工艺为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不涉及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本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把整个厂区作为一个辨识单元进行辨识,该公司所在的厂区已构成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评价结果 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安全检查表法、危险度评价法、事故模拟分析法等对本项目安全条件进行分析、评价,结果显示: (1)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本项目厂址和总平面布置方案进行评价,认为厂址及总平面布置方案符合安全要求。 (2)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杭州市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2011年~2020年)的规划。拟建厂址与周边设施的安全距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周围无有关法规规定的需与重大危险源保持安全距离的场所或设施。经过定性、定量分析,认为本项目安全条件符合要求。 (3)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对该项目进行评价,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多种危险、有害因素。其中,危险程度最高的为火灾、爆炸,其等级为Ⅳ级(灾难性的);其次为中毒窒息、灼烫,其危险等级为Ⅲ级(危险的);其他危害,如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起重伤害、淹溺以及噪声、高温、粉尘等,危险等级为Ⅱ级(临界的)。 (4)苯丙胶乳聚合工艺属于《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规定的首批重点监管的化工工艺,而且,危险度评价结果表明,本项目从苯乙烯储存配制进料到助剂配制进料、聚合反应等系统危险等级均在中等以上,需要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 建设项目拟采用集散安全控制系统(DCS)和安全仪表系统(SIS),对苯丙胶乳生产装置全部生产过程实行集中监视控制和管理。 建设项目在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设计时应注意落实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安监总管三〔2013〕76号等文件规定的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 (5)项目的外部防护距离为50m。 (6)针对本项目生产运营的危险特点,选取一些典型事故案例进行了分析。这些事故发生的原因、应采取的防范措施等应作为本项目安全生产值得借鉴的经验教训。 5)评价结论 本次评价分析认为:杭州龙驹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6万吨羧基丁苯胶乳、3万吨苯丙胶乳项目(年产3万吨苯丙胶乳部分)项目的安全条件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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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郑民钢 |
报告编制人 |
郑民钢 |
报告审核人 |
徐林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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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应海源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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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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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民钢 |
高级工程师 |
1800000000100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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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华伟 |
高级工程师 |
160000000010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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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专 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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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 工 作 人 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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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0 |
郑民钢、蔡华伟 |
现场勘查、收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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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0 |
郑民钢、蔡华伟 |
现场勘查、收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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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时间 |
201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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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
无 |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