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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德化工二厂技术提升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9/10/21 5:34:57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化工

项目编号

092-2019

项目名称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德化工二厂技术提升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项目代码2019-330182-26-03-017710-000项目名称技术提升项目项目类型备案类(内资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性质改建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详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下涯镇丰和路1号国标行业化学农药制造(C2631)所属行业化工总建筑面积(平方米)27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270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生产能力)本项目拟新增一套处理规模为25t/d的离心机系统,罐区新增100m³的三氯化磷大槽2只、200m³盐酸大槽1只、200m³的亚磷酸二甲酯1只,新建一套处理规模为450m³/d的沼气焚烧装置,新建一套处理规模为1100t/a的污泥干化装置。项目装置建于现有厂房、罐区等空置区域,项目建成后,可提高现有装置运行储存能力,提升沼气、污泥处置水平。项目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1041.03万元。 建设内容 1)本项目拟对现有已建设施进行技术改造,主要内容如下:(1) 三氯化磷罐组新增100m³三氯化磷储槽2台;(2) 酸碱罐组新增200m³盐酸储罐1台;(3) 溶剂及原料罐组新增200m³亚磷酸二甲酯储罐1台;(4) 离心干燥新增离心机及配套设备1套;(5) 污水预处理站新增污泥干化装置1套,污泥最大处理能力为1100t/a。2)本项目拟新建:沼气焚烧火炬1套,最大处理能力为450m³/d。建设项目前后规模对比场所项目实施前项目实施后备注三氯化磷罐组4只100m³三氯化磷储罐6只100m³三氯化磷储罐现有三氯化磷罐组东、西两侧各扩建新增1只三氯化磷储罐酸碱罐组1只500m³盐酸储罐2只200m³液碱储罐1只500m³浓硫酸储罐2只200m³废硫酸储罐1只500m³盐酸储罐1只200m³盐酸储罐2只200m³液碱储罐1只500m³浓硫酸储罐2只200m³废硫酸储罐在预留位置新增1只200m³盐酸储罐,存放不合格盐酸溶剂及原料罐组2只1000m³甲醇储罐1只1000m³甲缩醛储罐2只1000m³甲醇储罐1只1000m³甲缩醛储罐1只200m³亚磷酸二甲酯储罐在预留位置新增1只200m³亚磷酸二甲酯储罐离心干燥3套离心干燥设备4套离心干燥设备离心干燥扩建新增1套离心干燥备用系统污水预处理站60%污泥污泥干化装置处理后20%~30%污泥新增沼气直接排放沼气焚烧火炬新增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论

1)危险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进行辨识可知,本项目涉及5种危险化学品,分别是:三氯化磷、盐酸、草甘膦、亚磷酸二甲酯、甲烷(沼气)、氮[压缩的]。

2)特殊管制化学品

(1)盐酸属于易制毒化学品;

(2)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高毒物品。

3)生产过程危险、有害因素

本项目生产运行时存在着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车辆伤害、噪声危害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

3)两重点一重大辨识结果:

(1)本项目三氯化磷、甲烷(沼气)属于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2)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3)本项目划分为6个单元,分别是:沼气焚烧火炬、污水预处理站、离心干燥、三氯化磷罐组、酸碱罐组、溶剂及原料罐组。

其中三氯化磷罐组单元、溶剂及原料罐组单元均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其他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评价结果

1)产业政策与布局符合性

(1)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改委令[2016]第36号)中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

(2)本项目拟建在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德化工二厂厂区内,项目选址符合国家政策和当地规划。

2)外部安全条件符合性

小结:本项目周边无表6-2所列的八大类场所,其周边环境间距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总平面布置符合性

本项目总平面布置功能分区合理,与周边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符合GB50160-2008(2018年版)的要求,本项目与周边生产经营活动的相互影响可以接受。

4)工艺技术、设备可靠性

本项目采用的污泥干化、沼气焚烧处理工艺技术方案是目前国内大多数企业污水处理采用的工艺技术方案,成熟可靠。

另外,三氯化磷罐组、溶剂及原料罐组、酸碱罐组新增储罐、输送泵,离心干燥新增离心机均为国内化工企业通用的设备,成熟可靠

5)自动化可靠性

本项目三氯化磷罐组、酸碱罐组、溶剂及原料罐组拟采用DCS控制,本项目自动化安全控制方案符合要求。

6)公用工程配套性

本项目水、电、汽、氮气均依托厂区现有设施,公用工程能满足本项目需要。

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安全条件。

项目组长

郭春丽

报告编制人:郭春丽

报告审核人:孟贵云

技术负责人

应海源

过程控制负责人

秦吉

项目组成员

姓    名

职    称

执 业 资 格

郭春丽

中级

1600000000200472

蔡华伟

高级

1600000000100115

技术专家

姓    名

职    称

专 业 年 限

于巨青

高工

20

张永良

高工

28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主 要 任 务

2019.5.5

郭春丽/蔡华伟

现场查看项目周边环境、现场情况

报告提交

时间

2019年5月22日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