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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杭燃燃气有限公司千岛湖客运中心L-CNG加气站安全现状评价 发布日期:2019/10/21 5:39:33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城镇燃气

项目编号

杭安科【评】字第203-2018号

项目名称

淳安杭燃燃气有限公司千岛湖客运中心L-CNG加气站安全现状评价

项   目   简    介

淳安杭燃燃气有限公司客运中心加气站建于2014年,原为LNG加气站,作为淳安县千岛湖客运中心的配套功能之一,为车站内的LNG公交和长途客车提供加气服务。2017年淳安杭燃燃气有限公司对该LNG加气站实施技改扩建,增加CNG加气模块功能,将原有LNG加气站提升为L-CNG加气站。

1)本项目涉及的天然气[富含甲烷的]属于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高毒物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2)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火灾、爆炸、低温伤害、中毒窒息、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等。其中,主要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应采取措施重点防护。

3)“两重点一重大”

① 本项目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天然气;

② 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③ 本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评价结果:

① 本项目加气站选址、站内设备设施与周边建(构)筑物防火间距、站区总平面布置等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版)》(GB50156-2012)等法规、标准要求。

② 站内各工艺装置、设施的选用、安装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特种设备的购买、安装及检验均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③ 站内针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措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④ 本项目在行政许可、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建设、消防器材配置、自动化控制系统设置等方面,符合相关安全生产要求。

⑤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企业人员资质健全。

⑥ 加气站应急管理符合规定,相应应急器材配置充分。但企业应急预案未向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需企业整改。

⑦ 本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存在缺陷。

存在的安全隐患主要有:

① 应急预案未备案。

② 企业缺少加气站在进行CNG项目扩建后必要的安全设施验收资料。

评价结论:本次安全现状评价认为,在保证现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现有安全设施正常有效,并认真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整改意见的前提下,淳安杭燃千岛湖客运中心L-CNG加气站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

项目组长

晏金平

报告编制人:晏金平

报告审核人:孟贵云

技术负责人

应海源

过程控制负责人

秦吉

项目组成员

姓    名

职    称

执 业 资 格

晏金平

二级安评师

1700000000200501

蔡华伟

一级安评师

1600000000100115

 

 

 

技术专家

姓    名

职    称

专 业 年 限

孙桂荣

高工

49

张永良

高工

31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主 要 任 务

2018.5.24

晏金平 蔡华伟

察看现场、收集资料

 

 

 

 

 

 

报告提交

时间

2018年6月25日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