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闲林水厂二期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9/10/21 5:41:42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市政 | 项目编号 | 杭安科【安评】字第236-2018号 | ||||
项目名称 | 杭州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闲林水厂二期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 目 简 介 | |||||||
评价范围:本次评价的对象为对杭州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闲林水厂二期工程进行安全预评价。 生产规模:新建30万m³/d的反应沉淀清水池、砂滤池、管沟等构筑物。新增进水泵房、加药间、变配电间、泥水调节及浓缩叠合池、污泥均质池及脱水机房等已建建、构筑物内30万m³/d的配套设备。 涉及建构筑物(新建):反应沉淀清水池、砂滤池、管沟 涉及建构筑物(已建、新增其内设备):进水泵房、反冲洗用房、加药间、变配电间、泥水调节及浓缩叠合池、污泥均质池及脱水机房。 闲林水厂内一期工程、厂外供水过程不在本次评价范围。 本项目消防、环保方面的事项,应以当地政府相应职能部门的意见为准,本次评价仅作一般性说明。 本报告以《杭州市闲林水厂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深度为依托,今后增加、改变或调整细化的内容不属于本评价范围。 项目内容: 1)本项目属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供排水工程。 2)经过辨识,本项目共涉及乙炔、氧【压缩的】、次氯酸钠溶液(10%)3种危险化学品。乙炔、氧【压缩的】属于机修用气,次氯酸钠溶液(10%)属于购买原料,在厂区稀释后在储罐中以次氯酸钠溶液(5%浓度,不属危险化学品)存放。 3)经过辨识,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 4)经过辨识,本项目乙炔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本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5)通过对该项目进行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预测项目在建成投产后的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是中毒窒息、火灾、容器爆炸、机械伤害、灼烫、物体打击、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高温、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中毒窒息、火灾。 6)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对系统综合安全进行分析评价,结果表明:项目存在的危险等级最高的的因素是中毒窒息、火灾,危险性为Ⅲ级,其余的危险等级属Ⅱ级。针对各类危险、有害因素,本评价报告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希望项目建设、设计、施工各方予以研究、采纳。 7)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系统厂址及总平面布置进行分析评价,结果表明:本项目在选址、建筑物防火等级及安全防火间距、占地面积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 8)根据评价,本项目无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安装的强制要求。 9)通过职业卫生安全评价,结果表明,如果在设计、施工和运营管理上采取必要的防毒、防噪措施,该工程作业环境中的有害因素是可以控制在国家相关标准允许范围内的。 评价结论: 本次安全评价认为,杭州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闲林水厂二期工程,应充分落实项目初步设计说明及本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在已选场址、按选定的工艺方案进行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 |||||||
项目组长 | 蔡旭东 | 报告编制人:蔡旭东 | 报告审核人:刘珊 | ||||
技术负责人 | 应海源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晓霞 | ||||
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
蔡旭东 | 工程师 | 1500000000200377 | |||||
陈静 | 工程师 | 1700000000201560 | |||||
技术专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
张永良 | 高工 | 35 | |||||
孙桂荣 | 高工 | 45 | |||||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
2018.9.10 | 蔡旭东 | 现场查看 | |||||
|
|
| |||||
报告提交 时间 | 2019.4 | ||||||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 无 |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