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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化验室使用剧毒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 发布日期:2019/10/21 5:42:47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医药制造

项目编号

杭安科【评】字第349-2018号

项目名称

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化验室使用剧毒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

项   目   简    介

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分装心血管类、神经类、抗肿瘤类等多种产品。化验室在进行检测分析的过程中,会使用到三氧化二砷、氯化汞、乙酸汞、氧化汞、2-氯乙醇、叠氮化钠、烯丙胺等剧毒化学品。

1)本项目所用三氧化二砷、氧化汞、乙酸汞、氯化汞、2-氯乙醇、叠氮化钠、3-氨基丙烯属于危险化学品,且皆属于剧毒化学品。

氯化汞为高毒物品。

本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2)本项目在剧毒化学品储存及使用过程中存在中毒、灼伤、火灾、爆炸、触电、高温、高湿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为中毒。

3)“两重点一重大”

① 本项目所使用的3-氨基丙烯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② 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② 本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评价结果:

① 本项目剧毒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条件符合规范要求。

② 本项目化验室剧毒化学品使用条件符合规范要求。

③ 企业制定了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同时针对剧毒化学品制定了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有关制度要求进行定期演练。

④ 企业具备完整的安全管理网络,并配有专职且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相关法规要求取得安全管理资质,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存在的安全隐患主要有:

①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评价结论:本评价认为,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化验室在确保现有安全设施、设备正常有效,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并达到要求后,其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项目组长

郑民钢

报告编制人:郑民钢

报告审核人:孟贵云

技术负责人

应海源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姓    名

职    称

执 业 资 格

郑民钢

一级安评师

1800000000100092

蔡华伟

一级安评师

1600000000100115

 

 

 

技术专家

姓    名

职    称

专 业 年 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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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主 要 任 务

2019.1.7

郑民钢 蔡华伟

察看现场、收集资料

 

 

 

 

 

 

报告提交

时间

2019年5月16日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