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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台州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焚烧四期扩建项目 发布日期:2019/10/23 3:25:51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N7724危险废物治理

项目编号

113-2019

项目名称

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台州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焚烧四期扩建项目

项   目   简    介

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台州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位于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临海医化产业园东海第五大道31号,占地面积230亩,是《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规划》确定的31个综合性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之一,主要负责收集台州市及周边地区的危险废物,并采用焚烧、综合利用、安全填埋三位一体的方法进行处置。目前建有60t/d(一期改扩建后)、45t/d(二期)、100 t/d(三期)等3危险废物焚烧处置线。随着台州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环保管理力度的不断加强,预计需焚烧处置的危险废物数量将不断增大,所以现拟建四期焚烧项目。四期焚烧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1)四期焚烧车间(丁类):车间呈长方形,占地面积3228.12m2,含进料区、焚烧区和辅助区等3个功能区,配置1条处置能力为100t/d的危险废物焚烧处置线(配套113t/h余热锅炉)及相关辅助设施。

21座占地面积为1163.75m2的危险废物暂存库(乙类)。

3)将原在该地块的220m3柴油储罐(丙类)迁建至地块东南侧。

4)厂区变电所现配备1600kVA1#变)和1000kVA2#变)干式变压器各1台,拟将2#变更换为2000kVA

项目焚烧处置危险废物:HW01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HW02医药废物,HW03废药物药品, HW06有机溶剂废物, HW09废乳化液,HW11()馏残渣,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HW16感光材料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 HW37有机磷化合物废物,HW39含酚废物,HW40含醚废物,HW49其他废物,年处置量3.0万吨。

项目涉及氮气、液碱、氨水、柴油、活性炭、小苏打等辅助材料的使用。

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整个厂区也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项目生产处置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包括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高处坠落、车辆伤害、淹溺、坍塌等;有害因素主要包括毒害、粉尘、噪声、高温等。其中,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另外,环境污染事故也是主要的危害因素。

经定性定量评价,认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当地规划;周边安全距离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与周围设施之间的相互影响可控;不存在否决性自然条件;厂址及总图布置符合有关规范要求;生产工艺技术及设备设施成熟可靠;依托条件安全可靠,所以,本项目安全条件符合要求,在已选厂址上进行建设是可行的。

项目组长

张晓民

报告编制人

张晓民

报告审核人

徐林梅

技术负责人

应海源

过程控制负责人

秦 吉

项目组成员

姓    名

职    称

执 业 资 格

张晓民

高工

0800000000101470

刘文晔

 

1800000000200405

周 东

工程师

0800000000101473

郭春丽

 

1600000000200472

李春福

 

1500000000201268

技 术 专 家

姓    名

职    称

专 业 年 限

茅建明

高工

38 

周水鹤

高工

32 

陈中继

高工

17 

参加安全评价

工 作 人 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主 要 任 务

2019.4.20

张晓民、徐林梅

堪察项目拟建厂址

报告提交时间

2019-8-30

其他需公开的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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