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油石油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长命加油站改造项目安全评价意见书 发布日期:2019/10/24 3:14:26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加油站 | 项目编号 | 杭安科【评】字第201-2019号 | ||||
项目名称 | 杭州中油石油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长命加油站改造项目安全评价意见书 | ||||||
项 目 简 介 | |||||||
评价范围:根据杭州中油石油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与杭州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安全评价合同(合同编号:杭安科[评]字第201-2019号),本次安全评价范围为:杭州中油石油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长命加油站改造项目,主要包括:拆除工艺管线,对原有5个30立方油罐进行内衬施工,并将其中一个柴油罐改造成汽油罐;更换加油机,重新埋设工艺管线等。 简介:杭州中油石油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长命加油站位于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长命村翁家头51号,原站占地面积2865.3m2。站内共设有埋地油罐5个,其中汽油30m³罐3个,柴油30m³罐2个,折合成油罐总容积为120m³,属二级加油站。 为满足《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第17号)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市场需要,优化加油站条件,长命加油站拟进行改造项目,对原有5个30立方储罐进行内衬施工。将其中一个30m3柴油罐,改造成汽油罐,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12(2014年版)的规定,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本加油站改造后油罐折算总容积由120增大到135m3,还是为二级加油站。 评价结论:本次安全评价分析认为:按照现有设计方案,在拟选场地进行建设,杭州中油石油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长命加油站改造项目的安全条件符合要求。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5号,安监总局令[2015]第79号令修改)、《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安全行政许可审批权限的通知》浙安监管危化[2018]8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并且做好相关防护措施及本次安全评价提出的对策措施和建议。 | |||||||
项目组长 | 陈静 | 报告编制人:陈静 | 报告审核人:蔡旭东 | ||||
技术负责人 | 张群杰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秦吉 | ||||
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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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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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
2019.5 | 陈静、张群杰 | 现场勘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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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时间 | 2019年8月29日 | ||||||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 无 |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