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市章东气体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9/10/25 7:13:30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化学品零售业 | 项目编号 | 117-2019 | ||||||||
项目名称 | 临安市章东气体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 目 简 介 | |||||||||||
企业简介:临安市章东气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0月13日,厂址位于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化龙村。企业现有员工5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仓库管理员2人,占地面积约4208.4m2、建筑面积约1678m2。经营范围包括:氧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乙炔、氢气、丙烷。公司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浙杭(临)安经字[2016]09000162,有效期至2019年11月14日,经营许可范围为:带储存经营其他危险化学品: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丙烷、氢、乙炔、氦[压缩的或液化的]。 评价结果:1)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氧、氮、氩、氢、丙烷、乙炔,其中氢、乙炔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未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2)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表明,本项目在经营过程中主要存在爆炸、火灾、中毒窒息、触电、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爆炸。 3)本项目未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4)本项目经营的氢、乙炔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5)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进行辨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辨识单元。经辨识,本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6)本项目属于带储存经营,未涉及生产。经营的气体气瓶均存放在专用气体仓库内,各种气体分开放置,符合相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7)从项目所选厂址周边情况来看,周边无学校及重要公共建筑等人口密集场所和公共设施,周边企业为工业生产企业,厂区外人员的活动对本项目影响很小。因此周围环境与本项目间的相互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8)通过对安全管理单元和职业危害单元的评价,企业已建立了基本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职业卫生体系,制定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评价结论:本评价认为,临安市章东气体有限公司在本评价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条件是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应确保现有的安全设施、设备正常有效并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 |||||||||||
项目组长 | 斯黎明 | 报告编制人 | 斯黎明 | 报告审核人 | 郑民钢 | ||||||
技术负责人 | 应海源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秦吉 | ||||||||
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
斯黎明 | 高级工程师 | 1200000000200247 | |||||||||
高 峰 | 工程师 | 1700000000200468 | |||||||||
刘文晔 | 工程师 | 1800000000200405 | |||||||||
技 术 专 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
孙桂荣 | 高工 | 48 | |||||||||
张永良 | 高工 | 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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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 工 作 人 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
2019.4.23 | 斯黎明、高峰 | 现场勘察 | |||||||||
2019.7.25 | 斯黎明、高峰 | 现场评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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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时间 | 2019.09.19 | ||||||||||
其他需公开的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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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