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安全评价 > 2019年第三季度

临安气体有限公司年充装氧气3000吨、氮气9000吨、氩气3000吨、二氧 发布日期:2019/10/25 7:14:01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项目编号

118-2019

项目名称

临安气体有限公司年充装氧气3000吨、氮气9000吨、氩气3000吨、二氧化碳400吨工业气体充装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   目   简    介

企业简介:临安气体有限公司成立于198210月,是一家从事气体生产的独立法人企业。公司总部位于临安区环城西路五虎山脚下,设有液体二氧化碳、医用氧、工业氧、氮、氩储罐、压缩气化装置及充装装置各1套。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2011]41号,根据国家安监总局令[2015]79号修订)及《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充装、分装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复函》(浙安监管危化函〔201524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已于2018年申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带储存经营 其他危险化学品: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和氩气混合气、氦[压缩的];不带储存经营(批发无仓储经营) 其他危险化学品:丙烷、氢、乙炔、甲烷(工业生产原料用)。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724日。

评价结果:1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包括: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氦[压缩的或液化的]、氢、乙炔、丙烷和氩-二氧化碳混合气等共9种。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涉及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氢和乙炔(均为无仓储经营)。

2)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表明,本项目生产作业过程中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爆炸、火灾、窒息、中毒、低温冻伤、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触电、车辆伤害及毒害、高温、高湿、噪声、粉尘等。其中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爆炸、火灾、窒息和低温冻伤。

3)本项目未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4)本项目涉及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氢和乙炔(均为无仓储经营)

5)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进行辨识,本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6)本项目采取的的工艺为液化气体加压后气化充装,属于常规的气体充装工艺,工艺成熟可靠。

7)从项目所选厂址周边情况来看,周边无学校及重要公共建筑等人口密集场所和公共设施,周边企业为工业生产企业,厂区外人员的活动对本项目影响很小。因此周围环境与本项目间的相互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8)通过对安全管理单元和职业危害单元的评价,企业已建立了基本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职业卫生体系,制定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针对各种危险、有害因素和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本报告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安全对策措施,为降低项目风险,希望企业认真落实整改。

评价结论:本评价认为:临安气体有限公司年充装氧气3000吨、氮气9000吨、氩气3000吨、二氧化碳400吨工业气体充装装置是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要求的。企业应确保现有的安全设施、设备正常有效,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项目组长

斯黎明

报告编制人

斯黎明

报告审核人

郑民钢

技术负责人

应海源

过程控制负责人

秦 吉

项目组成员

姓    名

职    称

执 业 资 格

斯黎明

高级工程师

1200000000200247

高 峰

工程师

1700000000200468

刘文晔

工程师

1800000000200405

技 术 专 家

姓    名

职    称

专 业 年 限

孙桂荣

高工

48

张永良

高工

33

 

 

 

参加安全评价

工 作 人 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主 要 任 务

2019.4.23

斯黎明、高峰

现场勘察

2019.7.25

斯黎明、高峰

现场评审

 

 

 

报告提交时间

2019.09.17

其他需公开的

内    容

 

注:自20121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