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道达尔油品有限公司德清经济开发区加油站位于德清县武康镇双山路39号。2018年12月29日换证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31320026号),并于2017年01月24日换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湖安经字 [2018]330521032号),许可经营范围为:成品油:汽油、柴油。现企业申请换证,经营方式、经营地址等均不变。 根据《车用柴油》GB19147-2016辨识,柴油闪点大于60℃,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故不再需要列入取证范围。 通过对中化道达尔油品有限公司德清经济开发区加油站进行安全评价,得出如下结论: 7.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 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版)的规定,该加油站属二级加油站。 (2)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加油站储存、经营过程所涉及的产品中,汽油属危险化学品。加油站未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化学品。 (3) 经过辨识可知,加油站运营过程存在着导致火灾爆炸、中毒、触电、车辆伤害等事故发生的危险、有害因素,其中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 (4)根据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辨识,该加油站油罐区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7.2安全评价结果 (1)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该加油站经营条件进行安全检查评价,结果表明,该加油站符合相关要求。 (2)采用事故案例分析,有针对性地选取了危险化学品储存系统的事故案例,进行了事故原因分析,并提出了应采取的防范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3)通过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成品油卸油作业为“显著危险”; 成品油罐检修作业、加油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等3项作业为“比较危险”;供电系统检修、维修作业为“稍有危险”。 危险等级划分是相对的,所以要树立安全生产无小事的观念,对比较危险和稍有危险作业,也不能忽视,麻痹大意,只有严格管理,才能保证安全生产经营。 7.3综合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安全评价认为,中化道达尔油品有限公司德清经济开发区加油站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5号发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第79号修改)规定的经营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