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安全评价 > 2019年第四季度

浙江亦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丙烯酸酯水性树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0/2/19 7:19:28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危化

项目编号

杭安科【安评】字第234-2019

项目名称

浙江亦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丙烯酸酯水性树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项   目   简    介

评价范围:本次评价是根据与浙江亦龙新材料有限公司签定的合同,本次评价范围为年产24万吨丙烯酸酯水性树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评价范围涉及生产装置:5t/a丙烯酸异辛酯、12t/a丙烯酸酯水性树脂

评价范围涉及建(构)筑物:生产辅助楼、辅助仓库、水性树脂车间(一)、丁辛酯车间、公用工程楼、循环水站、消防水站、甲类仓库、罐区、装卸台、门卫。

水性树脂车间(二)、丁辛酯车间内丁酯装置属于项目二期建设内容,目前尚未投产,在本次评价内作为周边环境描述,不在本次验收评价范围。

厂外的物料输送不在本评价范围。公司其它生产、经营活动安全不属本次评价范围。

涉及环境保护、消防等方面内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评价引用到的环保、消防和法规与安全评价有一定的关联,环境保护、消防以其主管部门审核、验收意见为准;地震等自然灾害方面的危险不包括在本评价范围内。

项目内容:

1浙江亦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丙烯酸酯水性树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规模为年产12万吨丙烯酸酯水性树脂、年产5万吨丙烯酸异辛脂,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应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项目共涉及丙烯酸、丙烯酸丁酯、丙烯酸异辛脂、过硫酸铵、硫酸、液碱(30%)、氨水溶液(20%)、叔丁基过氧化氢、天然气、氮【压缩的】、乙炔共11种危险化学品。

3)经过辨识,本项目存在着火灾、爆炸、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灼烫、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高温、粉尘、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火灾、爆炸为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

4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本项目罐区已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进行辨识,丙烯酸、天然气、乙炔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管三〔20133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采用定性分析法、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类比工程法、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分别对安全条件、安全生产条件、固有危险程度、风险程度进行了评价。

评价结论:

本验收评价认为,保证现有安全设施正常、有效运行,通过富有经验且培训合格的管理技术人员、操作人员进行管理和作业,浙江亦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丙烯酸酯水性树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项目组长

蔡旭东

报告编制人:蔡旭东

报告审核人:刘珊

技术负责人

张群杰

过程控制负责人

秦吉

项目组成员

姓    名

职    称

执 业 资 格

蔡旭东

工程师

1500000000200377

高 峰

工程师

1700000000200468

刘文晔

工程师

1800000000200405

周 东

工程师

0800000000101473

姚 文

工程师

1700000000300957

李春福

工程师

1500000000201268

技术专家

姓    名

职    称

专 业 年 限

陈业鸿

高工

30

金永清

高工

35

华永康

高工

45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主 要 任 务

2019.7.1

蔡旭东、张群杰

现场查看

2019.10.15

蔡旭东

现场核实评价

2019.11.12

蔡旭东、专家组

现场评审

报告提交

时间

2019.11.25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注:自20121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