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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赤山埠供水分公司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0/2/19 7:34:01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水厂

项目编号

268-2019

项目名称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赤山埠供水分公司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   目   简    介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赤山埠供水分公司原隶属于杭州市自来水总公司,始建于1980年,位于杭州市三台山路3号(也是赤山埠路47号),占地面积达33436m2,设计制水能力15m3/d20世纪90年代,该公司引进国外先进的加药设备、仪器仪表及调度系统,实现了生产自动化。2000年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拍卖形式与杭州市自来水总公司签署了特许经营转让协议取得了赤山埠水厂的经营、管理权。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赤山埠供水分公司水处理工艺过程中需要使用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进厂后稀释至有效氯<5%后储存),化验室需要使用易制毒化学品(高锰酸钾、硫酸、盐酸)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硝酸、硝酸银、高锰酸钾),属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

根据《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细则(试行)》,本项目无需领取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辨识结果

经过辨识,本次评估主要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共计6种:加药剂: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进厂后稀释至有效氯<5%后储存);

化验室化学试剂:高锰酸钾、硫酸、硝酸、硝酸银、盐酸。

盐酸、硫酸、高锰酸钾属于易制毒化学品;

硝酸、硝酸银、高锰酸钾属于易制爆化学品;

不涉及监控化学品、剧毒化学品、高毒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经过辨识,本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有:中毒、灼烫、火灾、触电、车辆伤害、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及毒害、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主要危险因素是中毒、灼烫。

本项目储存场所、生产场所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评价结果

1)评价项目所涉及的装置、设备和设施的运行、检修及维修保养情况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2)企业制定有比较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配备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已根据工艺变更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3)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已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符合安全要求。

4)评价过程主要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企业本项目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现状条件进行了具体检查、分析

评价结论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认为: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赤山埠供水分公司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并达到要求后,其使用评价范围内水处理工艺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现状条件是符合安全生产基本要求的

项目组长

金国艳

报告编制人

金国艳

报告审核人

徐平

技术负责人

张群杰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晓霞

项目组成员

姓    名

职    称

执 业 资 格

金国艳

工程师

1100000000302448

陈静

工程师

1100000000301594

技 术 专 家

姓    名

职    称

专 业 年 限

 

 

 

 

 

 

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到现场时间

参加人员姓名

主 要 任 务

2019.6

金国艳陈静

现场勘察

2019.6

金国艳

现场勘察

报告提交时间

2019.12.12

其他需公开的

内    容

注:自20121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