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康恩贝制药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0/7/15 1:54:54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使用 | 项目编号 | 281-2019 | |||||
项目名称 | 杭州康恩贝制药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 目 简 介 | ||||||||
经过对杭州康恩贝制药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贮存的安全现状评价,得出如下结论: 1)按《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3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化工部第11号令199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国办函[2017]第120号)、《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化工部第11号令1996年)等标准规范进行辨识,在评价范围内,乙醇[无水]、氢氧化钠、一氯二氟甲烷R22等3种物质为危险化学品。 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 2)经过辨识得知,公司在评价范围内存在着火灾爆炸、灼烫、中毒、机械伤害、触电、车辆伤害等发生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其中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和中毒。 3)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本次评价范围内,杭州康恩贝制药有限公司厂区生产单元、储存单位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本次评价认为:在完成本次评价提出的整改意见后,杭州康恩贝制药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符合安全要求。 | ||||||||
项目组长 | 金国艳 | 报告编制人 | 金国艳 | 报告审核人 | 蔡旭东 | |||
技术负责人 | 张群杰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秦吉 | |||||
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
金国艳 | 工程师 | 1100000000302448 | ||||||
陈静 | 工程师 | 1100000000301594 | ||||||
技 术 专 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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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
2019.12 | 金国艳陈静 | 现场勘察 | ||||||
2019.12 | 金国艳 | 现场勘察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0.5.18 | |||||||
其他需公开的 内 容 | 无 |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