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物产化轻有限公司改造项目设立安全评价 发布日期:2020/10/30 1:02:16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化工 | 项目编号 | 107-2020 | ||||
项目名称 | 玉环市物产化轻有限公司改造项目设立安全评价 | ||||||
项 目 简 介 | |||||||
评价范围: 1)涉及的建构筑物:1#仓库、2#仓库。 2)涉及化学品:三氧化铬、亚硝酸钠、重铬酸钾、重铬酸钠、硫酸、盐酸、氢氟酸、磷酸、氰化锌、氰化亚铜、氰化亚铜三钠、氢氧化钠、硫酸镍、氯化镍、硼酸、氯化锌、硫酸钴,硝酸、天那水、乌洛托品、过氧化氢溶液、硝酸钠、氨水、氢氧化钾、硫化钠、氰化金钾、乙酸、锌粉、硝酸银(以上为原经营品种);氟化氢铵、氯化钴、硝酸铬、硝酸钴、氯化亚铜、电镀添加剂、聚苯乙烯珠体[可发的] (以上为本次改造后拟新增经营品种)和氰化钠、氰化钾、氰化银钾(以上为本次新增储存品种)。 简介: 玉环市物产化轻有限公司拟实施仓库改造项目,将一号楼一至二层2630平方米,二号楼二层600平方米的房间改造为储存仓库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方式和品种如下表所示。 本项目涉及氨溶液[含氨>10%]、氟化氢铵、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聚苯乙烯珠体[可发性的]、硫化钠[含结晶水≥30%]、硫酸、硫酸钴、硫酸镍、六亚甲基四胺、氯化钴、氯化镍、氯化锌、硼酸、氢氟酸、氢氧化钾、氢氧化钠、氰化钾、氰化钠、氰化锌、氰化金钾、氰化亚铜、氰化亚铜三钠、氰化银钾、三氧化铬[无水]、硝酸、硝酸铬、硝酸钴、硝酸钠、硝酸银、锌粉、亚硝酸钠、盐酸、乙酸[含量>80%]、正磷酸、重铬酸钾、重铬酸钠、天那水等危险化学品。 其中,氰化钾、氰化钠、氰化银钾属于剧毒化学品;硫酸、盐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硝酸、硝酸钠、硝酸银、重铬酸钠、重铬酸钾、过氧化氢溶液、六亚甲基四胺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氟化氢、氰化钾、氰化钠、氰化锌、氰化金钾、氰化亚铜、氰化亚铜三钠、氰化银钾属于高毒物品;氟化氢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在储存过程中涉及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噪声、高温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火灾、爆炸是主要的危险因素,应采取重点防范措施。 本项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氟化氢,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1#仓库、2#仓库均未构成储存单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评价结论: 本评价认为,玉环市物产化轻有限公司改造项目在已选场址、按选定的工艺方案进行工程建设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5号发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第79号修正)规定的安全条件要求 | |||||||
项目组长 | 沈博臣 | 报告编制人:陈浩 | 报告审核人:蔡旭东 | ||||
技术负责人 | 张群杰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晓霞 | ||||
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
陈浩 | 工程师 | 170000000030089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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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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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
2020.06.16 | 沈博臣、陈浩 | 现场勘察 | |||||
报告提交 时间 | 2020年09月07日 | ||||||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 无 |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