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一期)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发布日期:2021/1/13 1:28:22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 | 项目编号 | 080-2020 | |||||||
项目名称 | 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一期)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 |||||||||
项 目 简 介 | ||||||||||
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杭州澳赛诺化工有限公司)创建于2007年2月,是一家以研发为导向、技术领先、发展后劲足的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科技企业。公司于2016年底完成与江苏诺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兼并重组。公司2018年实现销售收入2.22亿元,利税近1亿元,现有员工320余人,大专以上学历70余人,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7人,本科学历42人。 通过对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一期)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辨识结果 (1)危险化学品 经过辨识,评价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共66种。 上述危险化学品中氯甲基甲醚为剧毒化学品;三氯氧磷为第三类监控化学品;溴为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甲苯、盐酸、硫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氨、氯甲基甲醚为高毒物品;天然气(燃料)、氨、氢、甲醇、甲苯、环氧氯丙烷、氯甲基甲醚、甲基叔丁基醚、乙酸乙酯为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镁、过氧化氢溶液、重铬酸钾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甲醇、乙醇、氨、天然气(燃料)为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涉及的产品均未在《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列名,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涉及的中间产品为3-氯-1,2-丙二醇、副产品为氨溶液和甲醇、乙醇、乙酸乙酯等23种有机溶剂均在《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列名,所以属于危险化学品,应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 (2)危险、有害因素 本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高温烫伤、低温冻伤和化学灼伤)、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淹溺、车辆伤害及毒害、粉尘、噪声、高温危害等。 其中,主要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窒息。 (3)“两重点一重大” ①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天然气(燃料)、氨、氢、甲醇、甲苯、环氧氯丙烷、氯甲基甲醚、甲基叔丁基醚、乙酸乙酯为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②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加氢工艺、氯化工艺、重氮化工艺、胺基化工艺为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③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本项目涉及的罐区一已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二已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其它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定性、定量评价结果 (1)建设项目符合规划要求,选址合理;厂区建、构筑物耐火等级、防火分区、防火间距、总平面布置等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和《石油化工企业防火规范》(GB50160-2008)有关要求。 (2)建设项目所涉及的装置、设备和设施的运行、检修及维修保养情况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经检测合格,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本项目电气防爆性能、防雷防静电装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等安全设施均经有资质单位检测合格,且在检测有效期内。 (3)建设项目投产后,建设项目对周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及周边居民生活基本没有影响;周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正常情况下也不会影响该项目的生产运行。 (4)自然条件可能会对企业物料的输送、储存保温有一定的影响,对企业生产运行有一定影响。 (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提出的安全设施和措施已采纳。 (6)建设项目通过试生产,对项目的生产技术、工艺流程和装置、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等进行验证,结果表明装置的工艺流程、工艺参数、生产能力等达到设计要求,试生产过程原料单耗低于设计要求,产品质量稳定。 (7)建设项目试生产过程中未发现有明显的设计缺陷和事故隐患,针对试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企业已进行了认真的整改,现装置运行正常稳定。 (8)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工艺规程及安全规程、重大危险源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公司设置了从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安环部经理等各级管理人员,按规定配备了7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从业条件符合要求。 (9)公司针对重大危险源明确了重点部位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 (10)公司已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已经专家评审后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 (11)采用DNV公司DNV GL AS Phast & Safeti软件对公司界区各装置进行风险模拟,结果表明:本项目实施完成后其个人风险及社会风险均在可接受范围内,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风险基准的要求。 3)安全评价结论 本次评价认为,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一期)试生产后已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求,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 ||||||||||
项目组长 | 郑民钢 | 报告编制人 | 郑民钢 | 报告审核人 | 徐林梅 | |||||
专业技术负责人 | 张群杰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秦吉 | |||||||
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
郑民钢 | 高级工程师 | 1800000000100092 | ||||||||
陈静 | 工程师 | 17000000002005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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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专 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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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 工 作 人 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
2020.5.25 | 郑民钢、陈静 | 现场勘查、收集资料 | ||||||||
2020.5.27 | 郑民钢、陈静 | 现场勘查、收集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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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时间 | 2020.12.15 | |||||||||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 无 |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