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盐酸氨丙啉工艺提升技术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 发布日期:2021/1/13 1:40:39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项目所属行业 | 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 | 项目编号 | 102-2020 | |||||||
项目名称 |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盐酸氨丙啉工艺提升技术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 | |||||||||
项 目 简 介 | ||||||||||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浙江大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11日更名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创办于1976年,1988年通过股份制改造,是一家集研发、生产、贸易于一体的集团型民营企业。公司拥有员工542人,2018年实现销售收入5亿元人民币,交纳税费5000多万元,多年来一直是建德市纳税大户。公司主要生产碳酸钾、氯化铵、2-氯-6-氟苯甲醛系列产品、半缩醛、丁二酸等化工产品,同时配套热电联厂,实现热电联用。 通过对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盐酸氨丙啉工艺提升技术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辨识结果 (1)危险化学品 经辨识,本项目主要涉及8种危险化学品,具体见表3-1。 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高毒物品;硫酸、盐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甲醇为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甲醇为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 (2)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经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本项目涉及的1#盐酸氨丙啉车间和2#盐酸氨丙啉车间未单独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本技改项目实施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生产单元:2-氯-6氟苯甲醛系列车间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储存单元:危化仓库已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单元,液体化工罐区已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单元;其它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危险、有害因素 本项目生产作业过程中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化学灼伤、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触电、灼烫、车辆伤害、淹溺、噪声等。其中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和化学灼伤。 2)定性、定量评价结果 (1)周边安全距离符合性及相互影响 ①本技改项目安全距离范围内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八大类场所”。 ②本项目厂区与周边企业、道路、园区内架空电力线的安全防护距离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HG20571-2014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要求。 本项目与外部环境间的相互影响可以接受。 (2)项目选址与总平面布置符合性 ①本项目位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厂区位于大洋镇化工功能区,根据杭州市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以及建德市化工发展规划,公司选址属确定的化工园区(集聚区),自然条件适当,各项公用工程及厂内原料供应均依托现有配套设施,项目选址符合法规要求; ②本技改项目未改变原有各建、构筑物的间距和火险类别,项目主要建、构筑物之间及其与厂内建、构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要求,总平面布置合理。 ③本项目涉及的生产车间的防火分区、建筑耐火等级、安全出口等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要求。 (3)工艺技术、设备可靠性 ①盐酸氨丙啉生产工艺已在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运行多年,各项参数稳定,产品品质优良,工艺成熟、安全可靠。 ②此次技改未改变主要生产工艺路线,仅涉及缩合釜放大。 ③本次技改仅对环合工段、缩合反应工段、氯化氢制气工段等工段进行了技改。 ④本项目装置按照产能设计,可满足项目需求。 综上所述,本技改项目工艺技术、设备方案成熟可靠。 (4)项目实施前后危险程度变化情况 ①本项目未改变原有盐酸氨丙啉主要生产工艺路线。 ②为保障系统周转能力,提高生产安全水平及产品质量,本项目于环合、缩合、氯化氢制气等工序,以及盐酸氨丙啉母液分离工序进行了改进,上述技改后,风险程度未增加,风险可控。 ③本技改项目无新、改建储存设施,物料储存均依托厂内原有储存设施,技改后一定程度缩短了物料周转时间,但原有储存能力仍能满足全厂生产需求,项目物料储存危险性无显著增加。企业应根据调整情况合理安排物料进、出场、装卸、厂内运输等过程,并投入与其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保障力量。 3)安全验收评价结论 本次评价认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盐酸氨丙啉工艺提升技术改造项目安全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 ||||||||||
项目组长 | 郑民钢 | 报告编制人 | 郑民钢 | 报告审核人 | 蔡华伟 | |||||
专业技术负责人 | 应海源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秦 吉 | |||||||
项目组成员 | 姓 名 | 职 称 | 执 业 资 格 | |||||||
郑民钢 | 高级工程师 | 1800000000100092 | ||||||||
陈静 | 工程师 | 17000000002005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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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专 家 | 姓 名 | 职 称 | 专 业 年 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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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安全评价 工 作 人 员 | 到现场时间 | 参加人员姓名 | 主 要 任 务 | |||||||
2020.6.1 | 郑民钢、陈静 | 现场勘查、收集资料 | ||||||||
2020.6.5 | 郑民钢、周东 | 现场勘查、收集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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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时间 | 2020.10.28 | |||||||||
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 无 |
注:自2012年1月1日起报告交付时必须填写此表,文件名以项目编号为文件名。表内内容将在网上公布。